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办公室文件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JCXZFBWJ-/2024-29588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24〕7号 发布日期2024-04-12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农业生产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农业_畜牧业_渔业 成文时间2024-04-09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交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实施好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模化经营,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11号)及《交城县2024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交政办发〔20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优先支持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关键且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逐步拓展红枣、核桃等经济林托管,力争2024年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6万亩以上(附件2)。同时,大力推广适用于我县农业生产托管的成功经验,确定一批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工作,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确定1—2个行政村开展,以点带面、示范引导。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时间

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二)实施范围

全县8个乡镇全面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鼓励实现整村、整乡小农户的土地集中连片。在难以实现大规模集中连片的山区等地,重点支持规模效益比较突出、带动农户比较多的服务主体。

(三)补助作物

重点以玉米、小麦、高粱、杂粮、薯类、水稻等大宗农作物为主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可因地制宜向蔬菜、水果、红枣、核桃、沙棘、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拓展。山区乡镇鼓励发展以饲草玉米为主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四)补助环节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重点突出关键薄弱和农民急需的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可因地制宜选择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不得将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

(五)补助对象

承担开展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主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

(六)补助标准

项目根据托管服务内容及环节确定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项目完成后根据服务托管环节和实际的作业面积进行补助,服务主体只向农户收取补助后的差价。

各乡镇负责调查本辖区农机作业市场价格,填写价格表(附件3)并上报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组(以下简称县托管领导组)。县托管领导组需加强对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监督,切实保障农户利益。

(七)补助方式

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作业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承担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确定服务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的基础上,宣传组织好本辖区内服务主体的资料申报工作;县托管领导组负责审核并择优选取服务能力强、工作配合度高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进行公示。选择的服务主体应规范开展托管服务。

具体流程为:

1.遴选服务主体公告发布后,服务主体(拟在我县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供销社等)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到计划实施乡镇报名。

2.乡镇负责收集、整理、核对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资料报送县托管领导组。

3.县托管领导组按照“公开、规范、择优”的原则,组织召开公开遴选评审会,对报名的服务主体资质及条件进行评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并通过政务网站等公共平台公示服务主体名单。

(二)签订服务合同

服务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面积、服务环节、服务标准、服务时间等内容。村(社区)负责将托管服务合同统一报送乡镇一份存档备案,并整理填报托管合同签订到户统计表;乡镇收集汇总各村(社区)托管合同签订到户情况,报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托管办)。同时,县托管办要与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签订托管服务责任书,明确责任与义务。(详见附件4、5、6、7)

(三)提供作业服务

服务主体按照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根据实际作业量,认真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确认单(附件8),并经农户签字确认。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应以农户的满意度为标准。服务主体应对每个服务环节留存若干作业照片、视频等印证材料。

(四)实行远程监测

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作业的机具必须安装监测终端,所安装的监测终端应与全省智慧农机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数据连接。服务主体在作业过程中如遇到数据传输故障等问题,要及时与厂家联系解决,待数据传输正常后再开展相关作业。作业完成后,各乡镇及时登录监测系统,从监测系统中导出作业明细,认真比对服务主体的作业数据,对终端系统监测面积进行确认并填写作业审核亩数汇总表。(详见附件9)

(五)做好监督管理

各乡镇、村(社区)负责做好作业期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组织协调服务主体按合同约定完成作业任务,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县托管办负责做好各项服务及组织协调工作。

(六)组织检查验收

1.乡镇验收。项目结束后,服务组织要及时向作业所在乡镇提出验收申请,镇、村(社区)两级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采用实地查验和查看资料相结合的验收方式,对服务组织的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进行全面核实,确保服务组织实际作业情况和备案资料的一致性、准确性、真实性。全部验收完成后,将验收结果公示五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县托管领导组申请验收。(详见附件10、11)

2.县级抽验。乡镇验收结束后,县托管领导组将会同各乡镇对所有服务组织作业完成情况进行抽查验收,验收主要以农机智能监测终端数据为准,同时结合随机抽查入户的方式进行,并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对每个乡镇不少于30%的项目村(社区)进行随机抽查,对每个村(社区)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农户进行复核验收,验收报告在政府网站公示五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及时兑付。(详见附件12)

(七)兑付补助资金

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乡镇、县级验收合格后,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抽查验收结束后,县托管办将补助资金支付表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到服务主体。(详见附件13)

(八)项目总结

项目实施完成后,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对项目实施的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并按财政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推进、乡镇组织实施、村级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组织部长及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双组长的领导组(附件1),负责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保障工作。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日常协调工作,县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等部门要协同配合,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要发挥“统”的作用,在托管模式、利益联结机制、种植物选择、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以及各托管环节服务上把方向、定举措;要专题研究、定期了解、持续跟进农业生产托管工作情况。村(社区)要发挥贴近农民、紧密联系农民的优势,做好土地流转协调、村民组织动员、政策解读、合同签订等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安排项目工作经费,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指导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村(社区)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用电视、微信等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户、服务主体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氛围。

附件:1.交城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领导组

      2.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清单

      3.交城县_乡(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环节价格表

      4.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责任书

      5.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

      6.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签订到户统计表

      7.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签订到户情况汇总表

      8.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确认单

      9.乡(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_环节监测审核亩数汇总表

      10.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_环节验收表

      11._乡(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验收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报告

      12.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入户抽验表

      13.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作业补助资金支付表


政策解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印发交城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生产股  0358-390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