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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 2023-04-23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吕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驻交单位及本县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四)监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负责指导县域内“两定机构”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不断完善我县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协同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并指导运用。

  (七)负责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各项合作交流。

  (九)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将上级编制机构核定的规划和法规相关职能并入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承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

  (二)财务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我县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指导驻交单位及我县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筹资和待遇政策。

  (四)基金与医药服务监管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贯彻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协同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与应用。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领导职务及分工

  县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6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局  长:代利芝

分  工:负责县医保局及医保中心整体工作的开展运行。

副局长:韩兆宇

分  工:协助局长分管待遇保障工作、财务股工作、基金监管股工作、综合股工作

办公地点:交城县迎宾路检察院西侧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医保局办公室:15721682266

医保中心:0358-2359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