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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城县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0-04-16       大    中    小     

  相关文件《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城县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通知》

  一、出台背景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吕梁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以及2019年10月31日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文件内容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源头排查、从严分类整治,严格行政执法,合理补水提质,长效管控保护相结合的原则,聚焦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对标对表,进行标准化治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干一个月,于2019年11月底全面消除县域劣V类水体,实现县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奠定坚实基础,贡献交城力量。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磁窑河和文峪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沿线未经规范化整治的工业企业、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农田灌溉退水渠入河口等重点污染源类型的入河排污口、“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农村黑臭水体,以及途径乡镇的环境卫生问题。
  (三)整治任务
  1、实施源头管控。强化涉水工业企业治理;涉水企业严格落实“水六条”标准;对土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强化畜禽养殖和屠宰污染治理。
  2、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3、开展沿河污染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安装退水渠匝坝;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对河道“四乱”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实施生态调水;严格重点车辆管控;对河道采砂整治成果回头看;对露天采石场等非煤矿山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强化“河长制”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