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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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县民政局
相关文件《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城县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推开我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下称《总体方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1063号)(下称《实施意见》)及吕梁市民政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吕梁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民发〔20190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内容
脱钩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方案执行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县民政局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个别承担特殊职能的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后,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