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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5-12-04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水利局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178848平方公里。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交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2.交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