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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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林业局
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林规发[2025]13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晋财资环[2025]11号),现对我县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发放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如有异议,公众可在信息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林业局反映。
联系方式:0358-352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