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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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交政办函〔2021〕31号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2021年第二批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交城县2021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经乡(镇)村申报,主管部门审核,相关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2021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为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夯实“三农”工作基础,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央和我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乡村振兴申报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山西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吕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交城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社会市场协同发力,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做法,在依据上级政策变化的前提下逐项分类调整优化现有帮扶政策,在“四个不摘”的总体要求下合理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项目,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强化产业项目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美化亮化人居环境,把巩固脱贫成果的经验做法作为稳定脱贫的新起点、全面小康的新亮点、乡村振兴的新支点,用脱贫攻坚的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振兴,集中资源谋发展,向我县“转型引领蹚出新路,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目标精准发力,砥砺奋进。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有序规划。充分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建设和财政专项资金主导作用,依据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制定的分类推进发展思路和确定实施项目,做好资金分配计划工作,同时各行业部门与各乡镇要做好项目申报、论证、批复、实施、验收、资金等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考核,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发挥作用。
(二)结合实际,量力而行。紧盯上级资金,结合县本级财政实际,规划项目和匹配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项目,做到有效巩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三)规范管理,确保实效。行业部门和乡镇要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规划与批复,紧抓项目实施有利条件,加大实施力度,全过程留痕监管,及时按照进度报账兑现资金,同时扎实做好绩效考核,做到当年项目当年达效。
三、资金规模
2021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总规模为1867.598995万元。
四、资金安排
2021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融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为主。具体为:
(一)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安排资1018.316万元。
(二)水利工程安排资金464.8万元。
(三)农村道路工程安排资金124.482995万元。
(四)金融扶贫项目安排资金250万元。其中: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安排250万元。
(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项目安排资金10万元。其中:天瑞小区后续配套设施项目安排10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更是我县“转型引领蹚出新路,挺进全省第一方阵”目标设定奋斗年,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要求,变“四个不摘”为“四个加强”,紧盯项目与资金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确保资金项目落地落实,发挥“精准滴灌”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项目申报、评审、可研、初设、批复、开工、进度和绩效目标等全过程管理,形成项目实施“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动态数据收集汇总,力争项目开工率、竣工率、资金拨付率等符合上级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确保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用,夯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