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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21-0021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21〕21号 发布日期2021-09-10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食品安全
标题关于印发交城县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的通知
主题分类国家安全 成文时间2021-09-01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根据《吕梁市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交城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交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交城县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对照清单内容,落实对主管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治理的制度和措施,实现全链条、全流程、无缝隙监管。

  附件:交城县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市场局关于《关于印发交城县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的通知》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场局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   0358-392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