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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CXZFBWJ-2018-0029
发文字号交政办发〔2019〕29号 发布日期2019-06-13
发文机关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饮水安全
标题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城县脱贫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成文时间2019-05-05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城县脱贫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交城县脱贫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交城县脱贫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安全饮水条件,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维管护和水源保护、水质保障,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证率、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和水质合格率,保障我县农村饮水人口特别是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饮水安全,根据2019年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密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部署,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以全县贫困村及所有贫困户为重点,以精准到村、精准到户为目标,以巩固提升全覆盖为原则,对全县7.6万农村饮水人口饮水条件进行全面巩固提升,特别要在巩固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非贫困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平川地区区管网老化问题,确保到2021年全县农村饮水供水保证率达到98%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管理专业化、供水商品化、服务社会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延伸、改造、配套等措施,对供水管网进行升级联网,统筹解决部分村庄由于工程标准低、规模小、供水设施老化失修导致农村饮水安全不巩固、易反复等问题,提高综合供水保证率。特别要围绕脱贫标准,补齐水利短板,优先倾斜贫困地区民生水利建设,督促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建设管理、筹措资金、水质保障、运行机制等饮水安全保障具体措施,抓实精准扶贫。到2021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3处,改善7.6万人的饮水安全条件。

  (二)实施非贫困村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入户部分由用水户自筹解决,主管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优先解决具有自筹能力的村庄,鼓励企业和社会其他力量积极筹资,督促辖区小型企业关闭自备井,实行统一供水。

  (三)构建科学有效的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属地政府管理主体责任、水利局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乡、村行政首长是农村饮水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坚决扛起领导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县水利局要主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组织编写实施方案。要进一步压实交城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公室责任,使供水单位在保证水质、水量的前提下,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等工作,保证农村正常的供水用水需求。

  (四)强化水源及工程保护建设。工程设施保护由乡镇、村委负责监督实施,划定水源及供水建筑物保护范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动、破坏和侵占供水设施。供水管线3米以内严禁取土、堆放物料、垃圾、植树和建筑永久性建筑。供水主管线应设立明显的指示标志。

  附件:交城县脱贫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三年行动(2019-2021年)目标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