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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时间:2026-03-04       大    中    小      来源: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废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

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吕政办函〔202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2020年9月23日印发的《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意见》(吕政办发〔2020〕61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危化科 035882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