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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省获得国务院2021年度督查激励的市县予以表扬的通报

 时间:2022-07-19       大    中    小      来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对我省获得国务院2021年度督查激励的

市县予以表扬的通报

晋政办函〔2022〕10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2〕21号),我省运城市、忻州市、长治市、长治市屯留区等3市1区的5项工作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省政府决定对以上3市1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省政府相关部门要主动与国家部委沟通衔接,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扎实做好前期准备,推动相关激励支持措施落地,同时争取我省更多工作入选国务院督查激励范围。

督查激励体现了鼓励支持狠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全省政府系统要深入贯彻中央及我省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抓落实、促创新、谋发展能力。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决落实“1+N”抓落实工作机制体系,明确任务,清单管理,压实责任,真抓实干,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要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立足自身优势,结合发展需求,全力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引育一流创新人才,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释放创新主体活力,扎扎实实推进科技创新再上新台阶。要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扎实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实施产业链现代化工程,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倍增,持续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培优势,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获得国务院2021年度督查激励市区及国家激励措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获得国务院2021年度督查激励市区及国家激励措施

 一、运城市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运城市将被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公平竞争审查等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优先支持创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优先支持建设公益广告创新研究基地。

二、忻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将对忻州市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

 三、长治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成效突出

激励措施:2022年,将优先支持长治市在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优先支持建设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安排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重点园区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时激励2500万元。

四、长治市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在安排中央财政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时,将对长治市予以适当激励。

五、长治市屯留区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在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方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

激励措施:2022年,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将对长治市屯留区予以“免督查”。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省获得国务院2021年度督查激励的市县予以表扬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