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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6-09-15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融媒体中心

    9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良,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军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权斌,副主任王建明、李华斌、闫建明,副县长李旭东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卦山公园,新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现有图书馆,龙门社区易地扶贫搬迁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阳渠村村史馆,天宁镇文化站,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设施建设、免费开放运营、文化活动开展、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等情况,精准掌握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短板,对照“一法一条例”相关规定,对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文化惠民服务效能提出指导意见。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王军军客观分析了“一法一条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他强调,要强化法治引领、规范运行发展,将法治思维贯穿公共文化服务全过程,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实效;要坚持提质增效、补齐发展短板,有效破解城乡公共文化发展不均衡问题,提升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要深化协同联动、凝聚共建合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各类文化工作深度融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公共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张建良在讲话中强调,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切实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主动转变工作思维,精准掌握不同受众群众文化需求,有的放矢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要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本土特色文化资源,因地制宜举办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进一步强化部门统筹联动、密切协同配合,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凝聚文化建设合力。同时,对照执法检查反馈问题逐项梳理研判,做好整改落实,靶向补齐我县公共文化服务薄弱环节,持续优化文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效,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会上,李旭东汇报了我县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情况,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负责人作了补充汇报。部分县人大代表和执法检查组成员结合调研情况,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