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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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晋发改法规〔2018〕64号)和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663号)有关规定。接到交城县、中阳县、岚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科技局、财政局关于核定(调整)交城县新建幼儿园等十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申请后,我委经资料审查、实地考察、成本监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审价委员会集体研究、提交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等,提出交城县新建幼儿园、交城县南街幼儿园保教费265元/生.月,交城县坡地幼儿园、交城县久鑫幼儿园、交城县梁家庄幼儿园、岚县利民实验幼儿园、中阳县凤城幼儿园、中阳县星宇幼儿园、中阳县钢源幼儿园保教费240元/生.月,交城县机关幼儿园保教费210元/生.月。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7天。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邮箱:llswjjsf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