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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僵尸”企业必须简化企业注销手续

 时间:2018-10-08       大    中    小      来源: 县政协

  随着国家简政放权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企业注册更加便利,尤其是国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证照分离”改革推向全国。“证照分离”使公司注册程序大大缩减,注册速度大幅提升,很多营业执照实现了“等立取”。“证照分离”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各地新登记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呈现快速增长。在新增注册企业数量大幅增长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企业成功者毕竟是少数,多数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选择方向错误、再次创业等原因不得不面临退出市场的问题。但是,通过调研了解到,与方便快捷的企业注册制度相比,企业注销依然程序繁琐,需要国税、地税、工商、银行、质监等多个部门层层审核,而每个部门审核都有各自的审核期,加上公司资产清算后45天的公告期,一个企业要完成注销,需要在多个部门间反复跑多趟,时间少则2个月,多则更长。由于企业注销手续与注册手续的不对等,直接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影响了企业法人二次创业或多次创业的时机,使市场的整体活力大打折扣。由于注销程序繁琐,造成部分企业懒于注销进而形成部分“僵尸”企业,而这种企业的法人代表将被列入“黑名单”,丧失再当其他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直接影响了再次创业,给市场、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
  简化企业注销手续是与注册制度改革配套的必然选择,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客观需要,简化企业注销和变更手续刻不容缓。为此,特建议:
  1、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对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2、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平台建设,全国联网建立市场监管门户网站,创新公告方式,公告期建议由45天缩短为30天。通过在监管网站公开申请简易注销企业的信用信息,强化监督。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办理环节。对企业注销的职能部门进行整合,逐步推行一站式服务,科学精减办理环节,减少需要提交的材料。
  4、贯彻落实企业注销分类办理原则。对运营情况清晰的企业,按照简易流程办理,建议要求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对其他类型企业的注销手续,要遵循简捷高效原则,对不需要的环节和材料进行清理,逐步缩短办理时限,建议要求30日内审核完成。
  联系人:李利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