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单位 交城县住房公积金 来信时间 2025-08-18 回复日期 2025-08-2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 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吕房金发(2025)32号)文件要求,各缴存单位应于2025年7月1日开始本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办理限期一个月,逾期调整的需提供书面说明,经中心批准方可调整。另外财政拨款单位年初需做本年度预算,故本年度1月核定本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交城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