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营水泥厂职工无法退休
回复单位 | 县完善企业改制工作办公室 | 来信时间 | 2020-04-02 | 回复日期 | 2020-04-21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交城县国营水泥厂成立于1970年3月,1997年底至1998年初企业进行了第一次改制,成立了山西卦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张恩霞所反映的问题,张恩霞于1993年7月进入交城县水泥厂,属于计划内临时工,后于2000年7月离厂。经查询养老保险缴费记录,1997年缴纳167.85元;1998年1-6月份缴纳72元;1999年1月、5-12月缴纳117元;2000年4-7月缴纳52元,此后无缴纳记录。根据2019年1月25日交城县人民政府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2019】14次《关于研究解决原国营水泥厂职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纪要》第七条第2款精神“原国营水泥厂2009年9月前离岗的计划内临时工。1995年1月前有缴费记录的,个人部分本金由本人补缴,个人部分滞纳金由原国营水泥厂负责缴纳。1995年1月前无缴费记录的,缴费时从1995年1月开始补缴,1995年1月至缴费之日的中间间断部分:个人部分本金和集体部分本金由本人负责缴纳,个人和集体部分滞纳金由原国营水泥厂负责缴纳。其余部分,个人部分本金由个人补缴,个人部分滞纳金由原国营水泥厂负责缴纳”。 现我们正在统计全县所有国有集体企业计划内临时工情况,统计完毕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办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交城各项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