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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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县政府办信息股
交城县是汾河一级支流文峪河与磁窑河的源头县,保护水生态环境不仅关乎沿线群众福祉,更关系汾河“母亲河”的生命健康。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交城县对标对表各项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全县“河长制”工作水平,努力为再现汾河“大河风光”贡献交城力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立河长制框架体系。交城县把落实“河长制”工作视为促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促进水生态环境改善的重大政策机遇,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作为,先后出台“一意见、一方案、五办法、七制度”,有效构建了河长制工作落实组织框架。一是建立三级河长体系,成立县河长制工作领导组,出台《交城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全县10条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设立县级河长10名,乡级河长10名,村级河长94名。由10名县委县政府领导担任县级河长,由十乡镇乡镇长(或党委书记)担任乡级河长,由沿线94个村两委成员担任村级河长。同时,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包联乡镇,每个单位负责一个乡镇,配合河长制办公室促进乡镇河长制工作有效落实。工作开展以来,河长办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政策、行动、力度“三个一致”,形成了河湖管理保护“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二是编订“一河一策”保护方案,本着“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兴利避害、永续利用”的原则,综合考虑10条河流现状,针对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目标任务,编制完成“一河一策”保护方案,确保河流保护组织、制度、经费、队伍、机制、监督等落到实处。同时,在河流沿线设置乡级公示牌和村级公示牌140个,加大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促进全民参与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是严格履行巡河职责,出台《交城县河长巡河实施方案》,规定县级河长每年至少巡河六次,乡级河长每月至少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巡河一次。三级河长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履行河长职责,主动组织巡河活动。截至目前全县县级河长累计巡河40余人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70余人次,共发现整改各类问题300余处,以“巡河制”促进“河长制”有效落实。
二、实施重点治理,有效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紧密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针对性启动沿线环境治理、排污排查、河道整治等工程,确保以重点工程建设促进全流域治理达标达效。一是在山区启动文峪河源头治理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依托村庄自有的地理优势与环境优势,以“防洪、生态、景观、人文”和谐统一为目标,在文峪河沿线重点打造6个“人水”和谐示范村,以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河流治理,以河流治理助推美丽乡村建设。除重点村庄外,对文峪河源头沿线地段进行全面美化亮化,目前规划方案正在编制,4月中旬正式启动实施工程,5月底前确保完工。加大山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庞泉沟镇污水处理厂6月前正式投入运营,打造乡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二是在平川区重点实施“321+44”治水项目。“3”是建设3个污水处理厂。投资3600万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资5.8亿元建设园区污染处理厂及配套收集管网,一期1.5万吨工程已运行;投资2000万元建设西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收集管网,即将进入试运行。“2”是实施两河治理,大力推进总投资9亿元的磁窑河、瓦窑河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改善生态环境,预计3年内完工,建成后可显著提高两河水环境质量。“1”是投资6000万元,启动磁窑河断面水质深度处理工程,已完成可研设计,正有序推进工作。“44”是大力整治44户涉水企业,逐户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拆除并封堵所有排污口,凡企业内部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都必须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废水稳定达标,严格做到废水零排放。三是全面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开展河道清淤整治,全县共投入400余万元,出动各类机械200余台(次),整治河道100余公里,清理土方、垃圾、碎石70万立方,全县10条主要河流河道基本实现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污泥、河道堤岸无垃圾、河道畅通无障碍的“四无”目标。加强河道执法监管,水利、环保、国土、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拆除违章建筑50余处,封堵排污口80余个,查处各类涉水违法事件8起,破坏水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力抓好水环境治理,出台《交城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对河流规定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搬迁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进一步提高水环境污染隐患防控能力;加大流域范围内高效农业发展力度,今年在文峪河沿线发展吊装木耳大棚130余个,有效减少农业化肥、农药等污染源对水环境的破坏。
三、强化督查考核,实现护河员管护全覆盖。创新河段管理制度,在全县范围内聘用“护河员”,实行特定河段专人专管,建立专项督查组与执法队,以监督考核促进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一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了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沿线群众公开监督举报。结合“创卫”工作,聘请30余名老干部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价,促进工作落实。在河流沿线粉刷“河长制”宣传标语100余条,电视台、《掌上交城》、《新交城》等平台开辟专栏,定期刊登水环境治理宣传内容,形成全民落实“河长制”的浓厚社会氛围。二是护河员全覆盖,制定出台《交城县护河员选聘管理考核办法》,在河流沿线所有行政村选聘上岗99名护河员,每个行政村护河员平均管护1—3公里河段,对管辖范围内倾倒垃圾、乱搭乱建、毁损河堰、非法采砂、违法排污、种植农作物等现象及时上报乡镇“河长制”办公室,达到河段“网格化管护”效果。建立“优秀河流管护员”评选制度,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评选优秀河流管护员,激励广大护河员高效履职。三是督查执法常态化,制定出台《交城县河长制工作督查办法》、《交城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交城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交城县河长制工作处罚办法》等文件,为督查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县环保局、水利局组成专门调查队伍,对河流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县委办、政府办、水利局、环保局人员组成联合督查考核组,对河长制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累计进行专项督查13次,以督查促进工作有效落实;由环保局、水利局、公安局人员组成河长制工作联合执法队,对各种涉河涉水事件进行及时查处和处罚,确保相关事件及时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