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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泉沟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3年度“合同兑现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1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庞泉沟镇人民政府

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工作部署安排和《吕梁市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吕农清办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经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工作办公室研究,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合同兑现月”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成果,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经管强”专项工作走深走实。庞泉沟镇贯彻落实市委部署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合同兑现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工作内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按时兑现村级集体经济合同”总目标坚持“市推动、县主抓、乡主导、村主体”工作机制,坚持乡镇专班专职专干、疑难问题提级办理等有效方法,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守正创新、敢于斗争,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法

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庞泉沟镇已清理规范合同全部纳入“合同兑现月”工作范围,坚持“先买票后上车”,每年11月收缴下一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费。具体方法如下:

(一)准确梳理底数。乡镇工作专班、村委主干、村监委会成员要以2022年“清化收”专项工作形成的清理规范合同、“七表两台账”、工作成效统计表等为基础,以银行入账单、民主会议记录等其他佐证材料为补充,核对债权债务化解情况,准确梳理本村集体经济合同年发包租赁费。对以任何形式阻挠、遮掩反映真实数据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严格工作程序。对于正常履约合同,由乡镇工作专班逐项过筛、按约催收,严禁超收,防止寅吃卯粮,严禁少收,防止日朘(juan)月减。对于到期合同,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对价格评估、动态调价、公开竞价、乡镇审核、合同公示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决防止低价、违法和不合理发包等问题的发生。按约缴纳承包(租赁)费的,切实维护承包方合法权益。

(三)明确惩罚措施。11月10日前,无法按期缴纳承包(租赁)费的,要按照“个人申报、村审议、乡批复”程序备案,约定最迟在12月15日前补足欠款。如未备案且经督促仍未按时缴纳承包(租赁)费的,村集体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置、解决或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村集体可在解除合同后重新对外发包,并集中对到期或新增的农村资源资产进行发包。

(四)严肃问题追查。对在合同兑现过程中发现的破坏集体资源资产;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长期拖欠、变相占用集体经济收入;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土地、林地、山岭、滩涂、水面等资源;低价发包、承包期过长、逾期不缴纳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损失等问题,移交纪检监察、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镇、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亲自指挥、亲自督促,对合同兑现全过程负总责。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跟踪监督落实,以“清化收”乡镇专班为基础、到村工作大学生为补充开展工作,确保合同按时足额兑现。

二要公示工作动态。公示内容上,要逐份公示合同承包(租赁)费收缴情况,乡镇专班、村两委、村监委会负责人要签字加盖公章确认工作进度。公示方式上,要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紧盯应收款、到账款、抵顶款三项重要指标,在底数梳理清楚后和每半月调度时做好村级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所有合同清缴完毕后要集中公示清缴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要纳入考核范畴。今年“合同兑现月”工作是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的专项考核内容,工作结果纳入2023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指数指标评价范围。对于按时兑现、成效明显的村,上级将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专项奖励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对于消极怠工,不能按时完成兑现工作的村进行约谈。

四要坚持定期调度2023年11月1日开始,各行政村每周四下班前向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上报《承包费收缴进度统计表》,乡镇每周五向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报《承包费收缴进度统计表》,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每半月调度工作进度,确保承包费应收尽收。合同兑现工作中坚决杜绝数据造假等问题,一经发现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雍 

联系电话:17636162640

附件:75号附件.


中共庞泉沟镇委员会

庞泉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