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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 计划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23       大    中    小      来源: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建局:

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计划任务申报工作,根据2月8日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平台视频培训会议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对象识别认定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及时查漏补缺,动态更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名单,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于计划纳入年度任务实施改造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县级住建部门要联合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共同审定上报,确保对象认定精准。

二、加强农房动态监测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将农户自查、乡镇排查、部门巡查相结合,以人找房,准确摸排掌握农村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对发现安全隐患并鉴定为C、D级危房,应及时纳入改造计划。

三、规范任务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组织乡镇认真填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计划任务申报”模块信息,基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成果,准确填报纳入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计划的农户档案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房屋安全鉴定或评估结论C、D级危房、改造方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现状照片等。对于摸排出任务但不予申报且不予改造的县,一经发现将严肃问责,并将在年度考核中作为重要依据。

四、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按需积极申报任务,对排查不认真、不彻底,任务申报不积极的县(市、区)将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其他相关评估中降低评分等级。县(市、区)住建部门要认真组织乡镇做好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计划任务申报工作,在详尽摸排基础上,层层审核把关,务必精准到户确保做到发现一户、建档一户、申报一户,防止出现摸排不细或发现后不建档、不申报等现象出现,确保底数清、任务明。系统内申报的任务数必须与上报任务数(上年度10月份申报任务数+截至目前动态新增任务数)完全一致。此次任务申报工作请于2月20日前全面完成。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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