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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0-27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认真组织实施

交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    

20231023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处置流程,加快反应医疗救治速度,最大程度的降低交通事故危重伤员的死亡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治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救治工作采取快速反应、警医联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加强对危重伤员的精准施救,全力保障救治的公平性、有效性,全面提升我县交通事故危重伤员的救治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对全县交通事故危重伤员的抢救进行统筹安排,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将交通事故危重伤员,特别是头部受伤严重、生命体征不稳定的伤员,送往医疗设施、医资力量、医术水平最好的医院进行及时抢救,原则上转送至最近的县级定点医院救治,确需转诊的,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

二、工作职责

建立以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机制;结合全县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工作,以交城县人民医院为主导、乡镇卫生院为依托,建立县、乡二级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治网络。

(一)县级定点医院。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县级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制定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院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流程和责任人,开通救治绿色通道,成立院内救治专家团队,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对道路交通事故危重伤员特别是重度颅脑损伤伤员开展应急救治,争取宝贵的时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切实落实会诊转诊制度,对因医务人员、技术或设备限制无法正常实施救治的,经必要处置后派医护人员护送到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并向医疗保障组提供危重伤员病情等信息。定点医院应当整合加强院前急救、急诊科、骨科、普通外科、重症医学科等创伤救治相关临床、医技专科建设,建立多学科创伤救治团队,建立统一规范的救治流程、会诊转诊流程、信息共享机制。贮备充足血液制品,满足道路交通事故重伤伤员救治的临床用血保障。

(二)乡级定点医院。确定以各乡镇卫生院为乡级定点医院,加强乡级定点医院院前急救及转运工作能力建设,提高院前急救水平。

三、救援流程

(一)院前急救。各定点医院接警后应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点、伤亡人数、受伤情况、伤员意识等情况,迅速调度急救车辆赶赴现场实施急救。院前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环境安全、伤者人数、受伤机制、伤情和受伤部位、是否需要增援等进行快速评估,根据伤情评估结果实施必要的处理并确定转送定点医院,同时将主要伤情、次要伤情、已经采取的急救措施等情况提前告知定点医院做好院内急救准备工作。

(二)院内救治。定点医院接收到交通事故伤员的主要伤情、次要伤情、已经采取的急救措施等基本情况后,明确即将接诊患者的主要救治方向,做好必要的救治队伍、设备、药品等准备。伤员接入院后,立即开通抢救绿色通道,医院急诊室第一时间对伤员作出快速评估,伤势较轻者,妥善进行救治,并密切注意病情变化;伤势较重者,医院总值班领导必须立即到场协调指挥抢救工作。医院总值班领导根据伤员情况,迅速组织院内多学科专家会诊,并根据会诊意见,立即开展抢救。

(三)危重伤员救治。针对复杂危重伤员,医院主要领导要到现场组织伤员抢救、进行组织专家研究抢救方案、联系上级专家支援等工作。公安交警及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必须及时到场会商,协调抢救工作,提出工作意见。救治医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延长伤者生命,配合交警部门妥善做好家属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诊治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各项任务,综合推进我县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能力的总体提升,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率。

(二)加强考核督导。按照本方案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对各医疗机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危重伤员特别是重度颅脑损伤伤员的死亡率,提高抢救成功率。

(三)加强应急演练。建立交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治联合演练机制,模拟各类型事故现场,推动提升协调能力、掌握处置要点、优化应急演练。

)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交城县道路交通事故伤情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重伤员救治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