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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一、单位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 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

  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人民政府规章草案,承办 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规章草案以及部门联合规章草案 的审查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各 乡镇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县人 民政府规章清理、译审工作,负责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 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 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 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 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 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 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 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 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 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 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 2

  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 行政政策理论硏究等工作。

  (八)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 工作。

  (九)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 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行政机关。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人 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以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 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 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深入研究 谋划法治交城建设顶层设计,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 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 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 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制定本系统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处理本系统党组织日常事务,落实主体责任。承办本系统党 组织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负责反腐倡 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 责行政公文管理、公章管理、办公用品购置与管理、新闻宣传、 政府信息公开、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信访、扶贫等工 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 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 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项目开发的协 调、申报、评审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承担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人事装备保障股 负责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政审、考核、 奖惩、晋升、交流、任免、辞职、回避等项工作的管理。负责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职能调整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负责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 房公积金等工作的审批、执行管理;负责其他工作人员专业 技术职称的申报和机关工勤人员技术等级的聘任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制定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中 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预 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三)法治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其各 乡镇、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 县人民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查、意见征集和规章解释、具 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组织开展县人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 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 审理工作。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 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 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在法律、法规 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 负责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 性问题。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 作。指导、监督县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律师事务所、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所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 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 顾问工作。编制县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所名录并公告,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 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 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 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 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 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县法治建设 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县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 议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 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指 导、监督全县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 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 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帮教安置工作。

  三、领导职务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刘学勇 指导全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胜志 分管司法所有工作

 

  公办地点:交城县政府大院

  办公室时间:

  8:00-12:00 14:30--18:00

  联系方式:0358-352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