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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23       大    中    小      来源: 乡村振兴局

交乡振发〔2021〕42号

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水利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乡振发〔2021〕20号)、《吕梁市乡村振兴局 吕梁市教育局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吕梁市水利局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乡振发〔202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交城县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请抓好贯彻落实。

交城县乡村振兴局       交城县教育科技局

交城县住房和保障局        交城县水利局

交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交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交城县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健全完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扎实做好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工作,守牢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开展巩固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摆在突出位置,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调整优化,坚持有效防范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相结合,按照省、市六部门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工作要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通过常态化排查、及时性整改、责任化保障,着力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在“责任、政策、帮扶、监管”方面持续发力、持续创新开展服务工作,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加显著,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瞄准“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细化梳理可能导致规模性返贫的主要风险点,科学制定应对预案,逐项研究并提出预警和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静态清零、动态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不间断、不落空。

三、工作内容

紧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的严重困难户,加快推进相关政策落实,未雨绸缪做好防范工作,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和隐患。

(一)巩固拓展不愁吃、不愁穿,增加脱贫群众收入

1.强化产业帮扶政策优先落地

持续推进“果、蔬、菌、药、畜牧、旅游”六大产业发展,兼顾酿造用高粱、山区小杂粮、大颗粒沙棘和林下经济等,落实产业帮扶政策。一是在“一村一品”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持续扶持现有产业做大做强,围绕产业探索在上下游发力,带动群众增收,同时构建规模经营、上下游全产业链紧密配合的配套产业发展模式;二是落实相关种、养殖保险,避免群众发展的产业因灾受损导致出现致贫返贫风险;三是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政策,优先在迁入地发展产业,鼓励搬迁村集体和搬迁群众在迁出区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四是鼓励龙头企业、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与脱贫群众、监测对象等长期建立利益联结,充分发挥联农带农作用;五是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入库工作,将适宜发展、能够壮大、带动明显的产业发展项目优先纳入;六是强化产业帮扶资金投入,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落地实施,优先鼓励围绕产业采取以工代赈模式健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银保监组

2.持续开展脱贫群众技能提升行动

持续落实脱贫群众技能培训工作,构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模式,发展劳务输出和订单人才培育就业。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高端技能人才为抓手,广泛征求农村人口技能培训意愿,结合县域经济发展趋势和乡村振兴实际,开展“点餐式”“配菜式”“定制式”技能培训,为农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养输送人才,并通过颁证发证,激发受训人员自身动力,同时强化就业岗位拓展,帮助做好用工对接、技能人才劳务输送和外出务工人员交通等相关补助工兑现工作。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3.持续开展金融小额信贷帮扶工作

持续开展金融小额信贷帮扶工作,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上贷款额度为五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为三年(含三年)以内,并落实免抵押免担保政策,贷款年龄放宽到18岁-65周岁。以支持发展产业为主,禁止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使用贷款资金,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鼓励脱贫群众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信贷资金扶持发展产业,确有信贷需求和因发展生产导致已承贷资金暂无偿还能力的,可通过展期和续贷扶持政策持续落实扶助。

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县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行、各相关银行机构

4.构建大农业格局促进群众增收

统筹整合县直相关部门资源,监督原有资产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持续发挥带动作用,鼓励脱贫村、脱贫户在产业项目的上下游发展形成产业链,扶持“果、蔬、菌、药、畜牧、旅游”等产业,深挖农副产品加工带来的附加值增长效益,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种养殖产业、农副产品仓储冷链物流等产业在脱贫村实施。强化公益岗位设置带动增收,要充分利用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成效持续保持、公益类扶贫资产管护、生态护林员、护路员、护河员等设置要求,优先安置低收入家庭成员就业,逐步实现“三类户”和脱贫户“一户一公岗”,持续巩固带动目标。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

(二)巩固拓展义务教育保障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机制,确保各年龄阶段学生招生入学辖区内群众子女全覆盖;健全辍学问题摸排和常态化监测机制,做好与残联、民政、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数据共享,防止因残辍学、因病辍学、因故辍学等情况发生;确有不在校学生,坚持实行“一人一案”工作制度,分类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教学工作;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继续实施“特岗计划”,补充优秀老师,提高农村教学水平;持续落实教育资助各种政策,为我县培育高素质人才。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三)巩固拓展医疗保障

优化大病慢病分类救治措施,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性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在建立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基本医疗有保障全覆盖,完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同时强化基层医疗服务从业人员管理,逐步提高村医补助水平,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引进紧缺专业人才,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乡村医疗机构设备、药品的配备和定期更换,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乡村两级设备使用率低、药品配备少、更换不及时等现象。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持续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将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同步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聚焦农村长期用药支出较大的慢病患者,突发大病的患者,完善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将符合条件的门诊慢性病患者按程序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推进基本医保普惠政策,实行大病保险倾斜和医疗救助封底政策,全面实行按比例控费,杜绝过度医疗行为和打击套取医保基金账户资金现象。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四)巩固拓展住房安全保障

在实现住房安全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水平。聚焦居住条件差的六类重点人群,具体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比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开展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工作,切实保障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紧盯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受损的村庄,常年有人居住且因各种原因导致房屋受损,特别是唯一住房受损的农户住房,成为C级和D级的危险房屋,分类落实危改政策;同时建立防止住房返危的长效机制,及时动态跟踪解决出现的问题。探索实施农房建设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乡土的安全宜居示范农房。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五)巩固拓展饮水安全保障

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聚焦农村居民居住相对分散、水源条件较差的重点区域以及易受干旱、洪涝、地质灾害和冰冻影响的供水工程,加强工程维护养护,强化老旧管网水质和水量定期检测,消除“跑、冒、滴、漏”等管网问题,常态化做好维护工作,规范化开展安全饮水新建工程建设和老旧工程改造。

探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营体制机制,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巩固,推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引导形成节约用水好习惯;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不出现整村连片停水断水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六)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

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相关内容,建立长效排查处置机制。要瞄准问题源头,找准症结穴位,精准制定举措,限时完成处置;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排查,紧盯关键时段、突发灾害开展重点排查,主动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制定操作性强、针对性准、实效性好的整改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有的放矢,限时清零。

1.建立常态化排查问题解决问题机制

要建立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日常排查、群众反映上门核查、部门针对隐患定期巡查的联防联查工作台账,并执行排查“135”制度和解决“710”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制度,确保快速准确发现问题,妥善限时解决问题。

排查“135”制度。“1”即: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落实首问负责制,1天内上门核查反映问题;“3”即:乡镇干部3天内研究确定核查办理意见,确需帮助解决的,提交县行业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政策的,进行说服劝导;“5”即: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在5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决办法措施和完成时间,建立工作台账。

解决“710”制度。“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月内落实解决,确需延长时限的,经乡镇领导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2.建立重点排查响应机制

强化每一学年、每一学期开学前后学生信息排查,排查对象和数据覆盖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加强在校学生开学前后数据比对,摸清应入学未入学、开学未返校复课学生的去向,建立工作台账,坚持“一人一案”,精准施策,应劝返尽劝返,实行销号管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强化农村人口大病重病医疗支出排查。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在治疗出院后,及时掌握支出情况,对支出较大引发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医疗帮扶政策。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强化因灾受损农户住房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因灾导致住房受损农户,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逐户开展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给出针对性改造建议,并逐户建立改造台账;要及时采用租住借住集体公房或闲置农房等方式,对住房受损严重不能居住的进行过渡安置,并迅速组织开展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的修缮工作,确保一户不落,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强化饮水设施旱涝冻灾排查。对不同季节可能出现的水源水量不足、水管冻堵、强降雨引发饮水工程损毁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地区的饮水设施进行排查。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供水保障和应急机制,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群众生活正常用水需求。农村供水工程产生影响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供水保障机制,按照制定的供水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由应急抢修队伍按照灾情的轻重缓急情况,对损毁工程进行维修恢复。同时要在工程未完全修复前,采取临时引调水或送水等方式,确保群众正常生活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根据部门承担的职能职责,将相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县乡村振兴局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牵头抓好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政策指导、督导考核等工作;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负责数据比对、问题发现、任务落实、精准施策、限期整改、对号销账,按时完成整改并持续落实好巩固工作;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要落实好“排查”责任和监督“解决”责任,根据部门指导意见,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全程跟踪直至问题解决。

(二)强化作风建设。将作风建设贯穿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全过程,在问题排查整改方面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响应、及时处置、限期清零。坚决杜绝发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要站在群众的角度看待问题,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强化督导考核。由县乡村振兴督导组针对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未落实排查“135”制度和解决“710”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县开展通报批评;对通报批评后未及时改正或年内联系多次被通报批评的,取消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评先评优资格;对工作失职失责、排查整改弄虚作假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报请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