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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城县创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示范点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1-12-23       大    中    小      来源: 乡村振兴局

交易组办发〔2021〕17号

交城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交城县创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示范点的工作方案

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根据《吕梁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创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示范点的通知》(吕易地搬迁办〔2021〕5号)文件精神,我县梁家庄安置点(龙门社区)纳入创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示范点,为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快推进梁家庄安置点(龙门社区)安置示范点工作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坚持以“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将产业就业做为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提升,社区治理综合跟进,社会融入有序和谐,权益得到保障作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以梁家庄安置示范点(龙门社区)作为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成果的重要抓手,推动引领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内容

1、就业帮扶。建立安置点就业服务机构,配备专人开展日常工作,确保运行正常。按季度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培训,精准掌握安置点搬迁劳动力基础信息,建立劳动力就业培训台账并及时动态更新,为精准培训和就业帮扶提供数据支持。开展外出务工输送、就地就近就业、公益岗位援助、以工代赈安置、自主创业扶持、技能培训提升等就业帮扶“六个一批”行动,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积极落实外出务工、公益性岗位、创业贷款、技能培训等就业培训补助政策。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2、产业培育。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配套产业园区、帮扶车间、电商园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加工基地等,实现配套产业运行正常、效益明显。充分开发利用旧村资源,科学规划发展“种养加”特色产业,支持旧村合作组织和农业托管组织发展壮大。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工业转型企业开发旧村资源、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建立健全的利益联结机制,最大限度吸纳搬迁群众参与其中,有效带动搬迁群众增收。鼓励搬迁群众和合作社等组织网上开店。规划、储备一批“十四五”安置点产业配套项目并纳入项目库。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3、设施配套。配齐配全安置点水、电、路、网、气、暖、红白理事场所、公共卫生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等,落实后期养护管理责任,建立管理规章制度。提升安置点配套幼儿园、中小学、社区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水平。开展安置点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打造宜居美丽的生活环境。建立安置点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长效机制。谋划、储备一批安置点“十四五”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推进安置点设施提档升级。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置点配套场所、人员、经费等支持政策。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供电公司、天宁镇

4、社区治理。根据安置点搬迁群众实际,坚持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合理设置基本管理单元。健全管理体系,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组织体系,完善各类组织工作章程和运行机制。加强安置点驻点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管理。加强安置点社区基层治理,建立“党组织+网格长+网格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优化安置点公共服务,建立党群服务中心,有固定的场地集中办公,受理搬迁群众办事事项,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发展壮大安置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探索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强化人员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安置点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安置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选拔使用、考核激励制度体系。安置点所在地乡镇明确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所辖安置点社区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安置点后续管理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安置点组织办公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以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确保安置点各类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天宁镇

5、社会融入。做好搬迁群众生活融入、心理疏导、邻里互助、健康养老等服务。强化对孤寡老人、留守学生等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建立关心关爱机制。加强搬迁安置点精神文化建设,开展符合搬迁群众的精神文化活动。开展平安社区建设,完善软硬件配套,探索“智慧社区”建设,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群防群治、联防联治等综治工作。强化搬迁群众的感恩教育和公德意识,开展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评选、感恩奋进教育等活动。发挥“爱心超市”作用、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完善“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逐步强化搬迁群众行为习惯养成、思想转变。

责任单位:县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天宁镇

6、权益保障。健全安置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安置点易返贫人口实行常态化监测,通过拉网式入户走访排查,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台账,落实帮扶措施。做好易地搬迁群众户籍迁移落户至迁入地工作,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到迁入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持续落实“五个不变”,开展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做到应颁尽颁、应发尽发。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天宁镇

三、工作要求

1、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加强对梁家庄安置示范点(龙门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明确职责,对照创建内容,严格落实工作职责,摸清产业培育、就业帮扶、设施配套、社区治理、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六方面底数、掌握实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补齐短板。

2、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将创建梁家庄安置示范点(龙门社区)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定期对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通过示范点创建进一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逐步取得扎实成效。同时,要探索建立示范点创建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示范点建成后不断提高发展水平。

3、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送一名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从2021年12月起每月25日前报送创建工作进展。

联系人:魏健

电  话:0358-3918900

地  址:乡村振兴局计划股

附件:创建梁家庄安置示范点(龙门社区)工作联络员

交城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