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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23       大    中    小      来源: 乡村振兴局

交乡振发〔2021〕35号

交城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城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0月25日

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

根据吕梁市乡村振兴局 教育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水利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保障局《关于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的实施方案》(吕乡振发〔202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保持现有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安全饮水等方面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调整优化,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在“责任、政策、帮扶、监管”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推进。

二、工作任务

落实行业部门和乡镇主体责任,紧盯“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动态监测,细化梳理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主要风险因素和风险点,在风险应急和处置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及时预警、精准帮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工作内容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按照“四个不摘”政策调整优化的意见,各行业部门要对接上级部门制定本单位政策,要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帮扶、落实监管,重点是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安全饮水等部门,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并做好宣传,切实抓好过渡期政策的指导和落实监管,扎实巩固脱贫群众。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二)持续开展脱贫群众技能提升行动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抓好乡村振兴期间人才培育工作。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高端技能人才培育为抓手,广泛征求农村人口技能培训意愿,结合县域经济发展趋势和乡村振兴相关要求,开展“点餐式”“配菜式”“定制式”技能培训,为农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养输送人才,并通过颁证发证,激发受训人员自身动力,同时做好技能人才劳务输送。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持续巩固拓展脱贫群众增收渠道

持续支持产业发展,优先产业项目入库,各乡镇、县直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做好“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产业规划。产业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的原则,倡导以工代赈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倡导村委自主谋划实施产业项目壮大村集体;倡导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外出劳动力、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在农村创业发展,并要与脱贫户、“三类户”等低收入群体形成利益联结,加大就业岗位设置,鼓励脱贫户和“三类户”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持续实现增收巩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县发改局、各乡镇

(四)持续开展金融小额信贷扶助工作

金融小额信贷持续对脱贫户、“三类户”落实工作,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上贷款额度为五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为三年(含三年)以内,并落实免抵押免担保政策,贷款年龄放宽到18岁-65周岁。以支持发展产业为主,禁止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使用贷款资金,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县政府研究和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人行、各相关银行机构

(五)构架大农业格局促进群众增收

统筹整合县直相关部门资源,监督原有资产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持续发挥带动作用,鼓励脱贫村、脱贫户在产业项目的上下游发展形成产业链,扶持“果、蔬、菌、药、畜牧、旅游”等产业,深挖农副产品加工带来的附加值增长效益,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种养殖产业、农副产品仓储冷链物流等产业在脱贫村实施。强化公益岗位设置带动增收,要充分利用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工作成效持续保持、公益类扶贫资产管护、生态护林员、护路员、护河员等设置要求,优先安置低收入家庭成员就业,逐步实现“三类户”和脱贫户“一户一公岗”,持续巩固带动目标。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统筹部署、任务落实和后续监管等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高站位推动,台账化落实,精细化管理,做好当前“四个不摘”政策的调整优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提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成效,在群众持续增收巩固上精准发力,在各项措施落实上精准滴灌、精准服务,夯实“三保障”、安全饮水和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巩固基础,筑牢农村人口返贫、致贫底线。

2.强化作风建设。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要紧盯政策制定、落实、帮扶、监管等工作成效,坚决防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作风,要将作风建设贯穿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过程,确保“三保障”、安全饮水和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工作开展中要务实、扎实、真实。

3.严格督导考核。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同时纳入乡村振兴督导组督导成效考核范围,并将工作安排部署、措施制定落实、成效真实务实等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判年度工作的主要依据。对消极应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先评优,对造成重大影响和失职失责的,将建议相关部门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