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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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具体工作职责,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按照吕梁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局职责为明确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规划配建比标准。
二、工作计划
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和配建要求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4〕703号)文件要求,明确相关配建比例,即根据小区区位、住宅户型和建筑密度不同,按照每户0.4-0.7个停车位进行核算,停车位面积不低于2.0m2/个,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车位不少于总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的50%。我局已将配建比例要求落实到正在编制的详细规划中,并将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供应方案中严格要求。
三、保障措施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贺争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夏卫平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董照亮 规划股、土地利用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