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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交城县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需求的请示

 时间:2022-04-27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72号),我县于2013年启动了该项工作,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现我县六家整合煤矿提出工业广场用地需求共计624.8亩,其中5家煤矿设计开采能力为90万吨/年,在限制性供地目录中,根据现有政策无法完成征地报批及供地,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恳请省厅给予政策支持,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特此请示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