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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启动土地征收公告的请示报告

 时间:2022-04-27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

交城县人民政府:

根据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用地报批资料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吕自然资发﹝2020﹞211号)文件要求,征收土地需由县政府发布公告,公告由县政府统一编号,并加盖县政府公章。

目前我局拟办理天宁镇阳渠村2.2726公顷土地的征地手续,特申请交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土地征收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天宁镇阳渠村集体土地2.2726公顷,该项目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工业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天宁镇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阳渠村委会

三、权属状况:阳渠村集体所有土地

四、拟征收位置面积范围:2.2726公顷(附:用地范围略图)

五、拟征收土地目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六、拟征收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七、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单位:天宁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阳渠村委会

2、调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3、调查地点:天宁镇阳渠村

4、调查程序:县自然资源局在阳渠村发布启动土地征收的公告,由天宁镇政府和天宁自然资源所组织阳渠村委会实地调查,核实被征地农户详细情况。

5、调查参加人员:天宁镇人民政府、天宁自然资源所、阳渠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及相关权利人。

八、相关要求:

1、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按规定的时间,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请互相转告。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未如期办理土地现状调查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结果为准。

2、凡从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登记。 

特此公告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