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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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山西省关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和水价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神,切实保障我县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企业基本用水需求,促进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山西省定价目录》以及《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对农村集中供水和企业生活用水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调价背景与必要性
(一)现行水价长期未调整,成本倒挂严重
我县现行农村集中供水价格自2020年起执行至今已逾五年。近年来,受能源价格、人工成本、设备更新维护费用及水质提升投入等因素影响,供水成本持续攀升。经第三方机构——山西铁衡价格评估鉴定有限公司对交城县天泓供水有限公司2020—2024年度供水成本进行监审,核定五年平均单位供水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47元/立方米,含税成本为1.51元/立方米。而现行农村水价仅为1.25元/立方米(含增值税),年均营业收入低于运营成本,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难以维持正常运转。
(二)保障供水安全与提升服务质量亟需资金支撑
为响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要求,我县持续推进老旧管网改造、消毒设施升级和智慧水务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供水保障能力和水质达标率。但相关投入使运行维护成本大幅增加,现有水价已无法覆盖合理支出,制约了供水服务的持续优化。
(三)落实水资源税改革政策要求
根据晋财税〔2024〕9号文件,自2024年起我省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对取用地下水的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和企业用水依法征收水资源税。此次调价需同步考虑税负因素,确保政策平稳衔接。
二、成本监审结果
经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成本监审,确认2020—2024年期间,天泓供水有限公司农村集中供水和企业生活供水的五年平均单位含增值税成本为1.51元/立方米。成本构成主要包括原水费、电费、药剂费、设备折旧与维修费、职工薪酬及社保、管理费用等,数据真实、核算规范,符合《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相关规定。
三、拟调整价格方案
本着“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分类计价、促进节约、兼顾承受能力”的原则,提出如下调整建议:
(一)农村集中供水价格
现行价格为1.25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税),拟调整价格为1.60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税)。含水资源税执行价格:一般地区(地下水)为1.80元/立方米;水资源严重短缺或超载地区(地下水)为2.00元/立方米。
注:农村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可按规定申请用水补贴,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二)企业生活用水价格
现行价格为2.80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税),本次拟维持不变(因现行价格已基本覆盖成本并体现资源稀缺性)。含水资源税执行价格:一般地区(地下水)为4.80元/立方米;水资源严重短缺或超载地区(地下水)为5.20元/立方米。
四、征求意见方式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调价方案科学、公平、可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居民、用水企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建议:
书面信函: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交城县天宁街20号,邮编:030500),电子邮箱:jcxfgj123456@163.com。
联系电话:0358-3523140(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
我们将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并作为最终定价决策的重要参考。调价方案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将另行公告实施。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