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养老服务 > 扶持政策措施

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8       大    中    小      来源: 吕梁市政府网

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全力推进养老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山西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249号)请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即刻开展辖区内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山西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指导养老机构开展自评、申报工作

2.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组织成立评定委员会和评定专家库

3.各县(市、区)民政局务于10月25日前完成四、五级养老机构申报工作,11月1日前完成二、三级养老机构申报工作,11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相关材料按时间节点报市民政局社事科,逾期未报视作放弃。

材料接收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国投财经中心C座1320室,联系人:赵越,电话:8237023,电子邮箱:llsmzjssk@163.com。

附件:《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