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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协同发力促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时间:2026-04-22       大    中    小      来源: 学习强国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经济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当前,广西民营经济作出了“56789”的重要贡献,即贡献全区50%的税收、60%的GDP、70%的进出口总额、80%以上的城镇就业和95%的经营主体,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的重要力量。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必须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政企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优化营商环境既是破除市场壁垒、释放民营经济活力的关键前提,又是完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的重要基石,还是促进民营经济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支撑。政府作为制度供给者和公共服务提供者,应以高质量的制度供给和公共服务回应经营主体期盼。

重点打破准入壁垒,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当前,广西部分领域或多或少还存在显性或隐性的市场准入壁垒,民营企业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源资源等方面仍受到一定限制,市场开放程度待提升,民营资本在关键领域中的作用待加强。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等竞争性领域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加快打造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等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公共研发平台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拓宽民营企业的投资领域和参与渠道。

强化法治保障,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但现实中,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对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不够,导致其维权成本过高。这无形中削弱了民营企业家的投资意愿和信心,不利于民营经济的长期健康持续发展。应全面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配套各项法规和政策制度,从法治层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细化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市场准入等关键条款的操作规程,加快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以及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制度等。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履约机制,确保各项法治政策落细落实、见行见效,切实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扩大制度型开放,优化与国际贸易规则接轨的营商环境。广西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陆海交汇门户和跨境陆路运输干线的关键节点。但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与独特的区位优势尚不匹配,民营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对国际经贸规则不熟悉、跨国经营成本高、海外维权难等挑战。应主动对接RCEP等高标准经贸规则,完善与国际接轨的营商制度环境。充分发挥毗邻东盟的区位优势,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和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中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解决民营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中面临的各种困难。持续深化中国—东盟跨境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拓展以东盟国家为主的国际市场,推动广西民营经济从区域性发展向全球化布局跃升。

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营商环境提供的是外部发展条件,而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其发展壮大的内在保障。市场竞争能力有助于企业确立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而可持续发展能力则决定企业能否长期维持这种优势。

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需要创新驱动引领,推动企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跃升。当前,广西不少民营企业处于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存在研发投入不足、关键核心技术能力不强等痛点。推动其实现从价值链低端向高端的跃升,需发挥区位优势,强化面向东盟市场需求的技术创新。围绕东盟跨境产业合作需求和区域产业分工,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推进“通道+数字化”融合发展。依托平陆运河和沿边口岸,加快布局工业互联网和跨境电商平台,推动数字技术与生产、物流、贸易全链条深度融合,提升供应链响应速度和跨境运营效率。培育“桂字号”品牌与市场竞争优势。引导企业对接东盟市场标准和消费需求,从贴牌加工向品牌“出海”转型,在轻工产品等优势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构建需要企业从长远出发,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结合国家战略和广西发展需要,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广西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家族企业,在治理结构、人才储备和发展理念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需尽快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并将其作为基业长青的保障。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战略发展、风险预判、持续创新和国际化运作能力。强化人才引育机制。依托区内高校和面向东盟的开放平台,重点引进和培育熟悉国际规则、跨境贸易和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形成高质量的企业人才储备,持续为企业发展蓄力。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绿色制造和跨境绿色供应链,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和绿色标准的国际对接,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参与区域产业分工和国际合作的可持续竞争优势。

合力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府与企业并非各自为战,而是彼此协作、共同赋能,形成有机协同的生态系统。重点在政策制定、政策落地及协同创新等方面协同发力,形成推动广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在政策制定环节协同发力,让政策供给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在自治区、市、县三级推行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定期召开政企恳谈会、银企对接会,变被动回应为主动服务,真正做到问需于企、问计于企。推动涉企政策跨部门协同。依托广西跨部门综合监管平台,加强惠企政策的一致性审查,推动广西惠企政策与国家宏观政策和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度衔接,提升政企协同治理水平。建立政策制定全过程管理制度。依托大数据平台,构建企业诉求收集、分析、办理、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以政策转化率和企业获得感为重点开展动态评估,确保政策从调研到出台、实施全程可追踪可优化。

在政策落地环节协同发力,打通惠企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建立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依托数字化政务平台,推动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减少企业政策获取的信息差和申报成本,由“企业找政策”转向“政策找企业”。构建政企双向评价与反馈机制。定期评估政策落实情况,建立涉企问题限时办结和督办反馈制度,形成政策出台、企业反馈、动态优化的良性循环。提升惠企政策的适配性和可及性。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实际情况,优化政策设计和申报流程,降低政策获取门槛,实现政策供给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匹配。

在协同创新环节协同发力,助力重点产业升级和国际合作深化。以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为抓手,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重点围绕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出台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发挥更大作用,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发挥“链主”引领作用,通过技术转移、供应链合作等方式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嵌入创新链和产业链,形成梯度布局、协同配套的现代化产业格局。完善政企协作机制,助力民营企业开拓东盟市场。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协同机制,大力宣传和培育广西优秀民营企业品牌。深化跨境产业链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利用海外市场做大做强。鼓励民营企业以东盟市场需求为牵引,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加强与国内外研发机构的合作,深度融入东盟国家高价值产业链。

(作者为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广西民营企业现代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