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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新路径

 时间:2022-12-21       大    中    小      来源: 山西省政府网

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内部监督”一种形式,是上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下级部门执法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可以有效降低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实践证明,越重视稽查工作,生态环境工作开展越高效。当前,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我省通过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在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借鉴公安专业办案经验

夯实环境执法证据链

今年7月,山西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省执法总队”)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联合公安部门组成执法稽查组,有针对性地对我省部分市县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进行稽查。省生态环境厅公职律师陈昊告诉记者:“稽查的最大亮点是,在案卷审查阶段由公安执法业务骨干对案卷质量进行把关,通过借助公安部门先进的办案经验、丰富的执法手段和严谨的证据收集,及时帮助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发现不足、查漏补缺。”

围绕证据的收集与使用,公安执法业务骨干重点关注“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细节,特别强调作为主要客观证据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应当与证人证言类“调查询问笔录”相互印证,形成闭环,通过“调查询问笔录”体现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

在行政拘留与刑事案件衔接方面,公安执法业务骨干提出“行刑衔接案件”的证据转换是移送的关键。移送行政拘留案件仍是行政处罚的延续,公安部门更多的是协作配合,而移送刑事犯罪案件,虽然证明违法行为的书证、物证等证据一般可以直接转换,但证人证言等体现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的证据一定要由公安部门重新制作。

陈昊介绍,稽查工作中,公安部门执法业务骨干与省执法总队执法人员结合当地联合办案实际,一起进行案卷审查,一起讨论案件移送,全面加强对一线执法工作的帮扶指导,切实提高当地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和成效。

 借助法官“第三视角”

有效防范诉讼风险

为了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有效防范行政执法争议,主动减少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诉讼风险,省执法总队联合法院系统组成执法稽查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引入法官参与执法稽查,就是要通过借助法院系统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通过参与稽查的法官以“第三视角”,结合当地执法案卷评查,就行政诉讼风险点、自由裁量操作、非诉案件执行和行政争议化解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助力生态环境执法更加公正、规范。

陈昊介绍,稽查工作中,以案卷审查为“切口”,由法院系统资深法官参与案卷评阅,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办案经验、多样化的裁量工具和手段,以及作为保障公民权利“最后一道屏障”的严谨和公正,为市县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全过程“把脉问诊”。在行政诉讼风险点方面,针对个别地市各地案件办理文书及程序不统一的问题,参与稽查的法官提出全面规范“内审流程”的中肯建议。

针对部分地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不准确、不到位等问题,联合执法稽查组要求,当地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应当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制度的落实,按照法官的建议,统一办案流程,规范执法细节,对标对表“两高生态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指导”,积极化解执法风险,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参与执法稽查的市县区表示,将进一步细化办案流程,规范执法细节,对标对表“两高生态环境资源类典型案例指导”,积极化解执法风险,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不断探索执法稽查形式

推动美丽山西建设

在生态环境执法稽查过程中,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部门协作优势,将警官的严谨和法官的情怀有机融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夯实了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有效促进了执法水平提升。

采访中,陈昊告诉记者:“通过借助专业力量,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更好地做好查漏补缺,不断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执法“自我修复”的长效机制,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辖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他还表示,伴随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成为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程序、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和成效”的有力抓手。同时,他也认为,如何卓有成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还需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

今年以来,我省扎实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生态环境执法业务水平的同时,多维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在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借力,部门联动,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围绕案件证据收集做实做细;积极与法院系统沟通,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方面取经学习,以稽查工作促进大练兵案卷评查、大案要案查办等具体指标落实,蹚出了一条实用管用的执法稽查新路径。

今年,我省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目标,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继续持执法利剑,向问题开刀,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全力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程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