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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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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西省政府网
近日,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房建市政限额以下小危工程施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同步上线小危工程施工备案管理系统,防范化解“小工程、大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涉及保温材料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主要包括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工程,涉及公共区域的装饰装修、维修改造、市政设施建设等施工活动。
《办法》明确,建设单位(业主)在开工前应到项目所在地街道(乡镇)进行信息备案,张贴备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采购符合标准的保温材料,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承诺书,落实现场防火分隔、动火看护、应急疏散等措施,严禁违规动火和交叉作业。
小危工程施工备案管理系统设有网页端与微信小程序端,建设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登录省住建厅官网进入“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