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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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县司法局
相关文件:《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部分 文件立文主旨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我县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二部分 文件主要内容
一、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
(一)清理范围
(二)清理内容
1.行政执法主体清理。
2.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理。
(三)清理步骤
本次清理工作于2019年5月30日起至8月23日结束。具体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1.行政执法主体梳理确认阶段(5月30日至6月24日)。
2.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理阶段(6月25日至7月15日)。
3.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录入阶段(7月16日至7月26日)。
4.总结汇总阶段(7月27日至8月23日)。
二、加强行政执法资格日常管理
(一)明确资格管理责任。
(二)严格资格认证考试。
(三)规范行政执法证件发放程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二)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