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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司法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七好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解读

 时间:2020-04-03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司法局

  一、《意见》的重要性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进一步推进,司法所在基层法治政府创建中起到更加重要作用,司法所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平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平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平台,司法所承担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免费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各项重要职能。因此,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法治交城建设,根据我县司法所的实际情况,特参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七好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吕政办发〔2019〕25号),制定本建设意见。
  二、《意见》的任务及要求
  《意见》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共七个方面,围绕七好司法所的建设明确了一系列的要求和完成的时间节点。
  党的组织覆盖好。2019年底前实现司法所党组织全覆盖。
  场所建设达标好。2019年9月底前,实现实现每个司法所都拥有独立办公用房,面积达120平米。
  工作力量充实好。2019年底,我县中心乡镇司法所(天宁所、洪相所)人员不少于5 人,其余司法所人员不少于3人。
  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好。按照《山西省司法所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实施办法》统一建设。西营、西社、会立司法所先行开展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在2019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天宁、洪相司法所在10月底前完成,2020年其他所全部完成。
  科技信息化建设推进好。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网络互联互通,推进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社区矫正平台、互联网+人民调解建设,实现数据网上录入维护、业务网上预约受理、远程同步办公办案等功能。
  经费待遇保障好。县财政局要将司法所建设各项经费支出纳入政府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各类补贴、津贴的发放。
  职能作用发挥好。做好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法治交城建设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三、保证目标完成的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结合新时代发展的特点和要求建设七好司法所,《意见》从四个方面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
  第一,提纲挈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潞萍为组长的领导组,高度重视司法所的建设工作。
  第二,有效监督积极推进工作。建立司法所建设专项督查机制,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第三,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落地。将司法所建设作为年底司法行政系统考核和评先的重要依据,确保司法所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加大宣传选拔树立典型。加大的职业司法所建设宣传力度,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选树典型,增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