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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废旧金属加工行业清理、规范、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19-07-10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政府网

  文件链接: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废旧金属加工行业清理、规范、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

  一、整治对象 

  全县废旧金属(包括钢铁、有色)加工行业。 

  二、整治范围 

  以西营镇石侯村、大营村,天宁镇阳渠村等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废旧金属(包括钢铁、有色)加工行业专项整治。 

  三、整治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先停后治、分类处置”方式进行规范整治,最终达到规范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取缔一批效果。 

  1、规范提升一批。对土地性质符合政策、企业规模符合要求(标准参照附件)、设施设备符合规定的企业,实施先停后治,进一步完善相关手续,规范企业环保和工艺设备,促进健康发展。 

  2、整合重组一批。对土地性质不符合政策、企业规模不达要求,但企业有意愿继续发展的,由县、乡镇、村统筹,重新规划选择建设用地,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重组规范,实现有序发展(标准参照附件)。 

  3、淘汰取缔一批。对存在占用耕地、一般农田等违反土地政策的;企业环保、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设施设备属于工信部淘汰名录的;企业不达政策规定要求且无意愿进行规范提升的一律按照“两断三清”进行淘汰取缔。 

  四、整治要求 

  1、全面摸清底数。由各乡镇负责,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市场等相关单位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辖区域内各类废旧金属(包括钢铁、有色)加工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汇总,并将结果于6月20日前报生态环境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分局)。 

  2、部门协作联动。由发改负责立项工作;自然局负责土地相关工作;工信、公安负责废旧物资利用手续备案;市场局负责营业执照办理工作;生态环境分局、能源局、应急管理局负责环评、能评、安评等相关手续办理;积极进行规范完善,实现企业健康发展。 

  3、依法严厉打击。对不认真执行专项行动内容,顶风违法违规生产,拒不执行县政府工作要求的各类企业及个人,按照县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取缔土小企业及“散乱污”企业的通告》、《关于整治取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规范相关环保行为的通告》等相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