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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和易地扶贫搬迁 劳动力及边缘户培训就业政策解读

 时间:2020-04-03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调查统计范围
  全县各乡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及边缘户培训就业情况,以及厂房式、居家式、“合作社+农户”等扶贫车间的建立和吸纳贫困劳动力补助情况。
  二、调查统计内容
  (一)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就业情况
  各乡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人口、劳动力和培训就业人数,在培训人数中应包括全民技能提升、护工(护理)、劳务输出培训等;在就业人数中应包括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护工(护理)、农业专业合作社、当地企业、就业扶贫基地、个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劳务输出就业等。
  (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就业情况
  各乡镇已易地扶贫搬迁户、人口、劳动力和培训就业人数,在培训人数中应包括全民技能提升、护工(护理)、劳务输出培训等;在就业人数中应包括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护工(护理)、农业专业合作社、当地企业、就业扶贫基地、个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劳务输出就业等。
  (三)边缘户劳动力培训就业情况
  各乡镇边缘户、人口、劳动力和培训就业人数,在培训人数中应包括全民技能提升、护工(护理)、劳务输出培训等;在就业人数中应包括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护工(护理)、农业专业合作社、当地企业、就业扶贫基地、个人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劳务输出就业等。
  (四)扶贫车间建立及吸纳贫困劳动力补助情况
  各乡镇已建立扶贫车间名称、扶贫车间方式、投资额、生产经营类别;按规定已补助项目,实际补助金额;预计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已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月平均工资。
  三、调查统计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及边缘户就业,是精准实施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性工作,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优势,加强沟通协作。县扶贫办要确定专人,负责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信息的总收集,将数据进行精确整合;县人社部门根据扶贫办的整合信息统一安排就业培训工作。各乡镇要确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专干等的帮扶作用,做好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信息收集完成后统一上报县扶贫办和县劳动就业局。
  (二)明确调查方法。在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和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及边缘户数据基本信息的基础上,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以村为单位调查。各乡镇要组织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及边缘户就业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并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台账,随时掌握他们的就业动态。对失业劳动力要耐心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引导培训,协调就业并做好培训就业台账。
  (三)按时准确报送。第一,报送时间。首次报送时间为5月18日前,以后建立逐月报送制度,于每月23日前按时报送。第二,报送资料。四个附表及调查报告(基本情况、采取措施、存在困难和问题、原因剖析、推进措施)。第三,报送方式。以电子邮件和纸质版双重方式上报,各乡镇长、各分管副职和具体承办人都要签字并加盖公章。第四,材料要求。调查报告要语言精练、数据真实,存在困难和问题要见人见事,推进措施要具体管用。
  (四)严格监督检查。县扶贫部门和县人社部门要对各乡镇开展定期联合督查和数据抽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未按时报送两次以上的将在全县通报,三次以上逾期的启动追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