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交城县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07       大    中    小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落实《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5]37号)文件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1至11月份,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2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67条,文化旅游类168条,其他类信息58条。截至2015年11月20日,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未受理复议、诉讼、申诉。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全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一是设置台签的形式全面公开24个进驻审批大厅单位及5个便民服务单位的基本信息。二是编制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项目名称、审批部门、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法律依据等具体内容。三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部审批事项、办理程序、承诺时间内容,并在窗口明显位置提供示范文本。四是是落实信息公开投诉受理。充分利用投诉电话、信箱等投诉工具,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窗口及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全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一是截止5月30日,全县170余个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情况已全部公开;2014年部门决算,经市、县部门批准后已于5月30日前全部公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预算公开上各类项目资金公开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附有具体的情况说明。决算公开尚未细化到项级科目。二是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上,分为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三大方面,科目上细化到经费拨款、行政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预算外收入、政府性基金、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等8个类别进行公开。三公经费决算方面尚未细化到项目、批次。三是政府采购预算公开上,细化到支出项目、计划采购数量、计划采购时间、预算金额。并对各类采购计划进行了分类,细化到货物、工程、服务三大项十余个科目。四是制度方面先后公开了《交城县县级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交城县财政局经费审拨制度》、《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交城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 财政投资评审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试行)》《2015-2016年度交城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交城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实施办法(试行)》《交城县县级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实施办法》并在交城县财政局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辟了政府采购专栏。

  3、全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县房管中心承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于每月10号中心定期将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发布在单位通告栏内,公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发改局批准文号、项目规模、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投资情况及下月计划情况等。二是于每年年初在交城县电视台将廉租住户货币补贴名单公示一周,并公开监督电话。三是在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面,住房分配前半个月,将确认符合抓阄资格人员名单在县电视台公示一周,在人和房号对应后在县电视台公示一周,并公开监督电话。目前已进行两次廉租房实物配租,共公示四次。四是《拆迁公告》于交城电视台公告。其余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多次征求拆迁户的意见建议后形成的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于拆迁户内部会议上公告。

  4、全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政府投资项目方面重点围绕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进行了及时公示,并在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方面及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5、全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采取单位电子显示屏和版面形式,全面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情况和征缴、支付、节余情况。二是采取单位电子显示屏和版面形式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情况、资金结余情况、报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等。三是采取单位电子屏和版面形式,及时面向社会公开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各类医疗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并接受社会监督。

  6、全力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一是国有资产情况公开上,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银行存款、资产负债等情况均进行了公开。二是将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7、全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一是在交城电视台新闻联播之后公开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内容有首要污染、污染指数、III级以下居民受影响情况。

  二是在政务大厅电子屏公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10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审批项目受理公示和拟批复公示。

  三是环境执法信息方面,根据“六权治本”要求,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在县编办审核中,审核之后将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8、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研究制定了《交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截止目前,累计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5条,其中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2条、集贸市场及旅游景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信息3条、药店及四品一械监督检查信息2条、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信息1条、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整治信息2条、药店培训信息1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信息1条、重大节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3条。。

  9、全力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通过版面、会议等形式及时公开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建立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1、严格政策论证。推进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都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2、加大政策公开。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屋区改造、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相关政策。制定出台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时,同时进行政策解读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

  3、推进政策执行。及时关注、收集社会各方对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1、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交城县县级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试行)》《2015-2016年度交城县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食药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2、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编写不及时,错失发布信息的最佳时期,使得热点、难点问题得不到社会普遍关注和监督。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量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内容过于流水化。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各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强化监管,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半公开、假公开或推迟公开。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财政资金运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3、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