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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城县洪相镇成村安居(城兴嘉园)项目往来款项清理核对的公告

 时间:2026-08-28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洪相镇

为规范交城县洪相镇成村安居(城兴嘉园)项目财务核算,厘清该项目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妥善处理项目各类往来款项,防范财务风险,现对交城县洪相镇成村安居(城兴嘉园)项目相关应收、应付、预收、预付、保证金、工程款、材料款、借款、押金等往来账款开展集中清理核对工作。凡与交城县洪相镇成村安居(城兴嘉园)项目存在资金、业务往来的单位及个人,请按本公告要求办理账款申报及核对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核对范围

凡因交城县洪相镇成村安居(城兴嘉园)项目建设、施工、供货、服务、购房、借款、保证金、代垫代付等形成往来款项,尚未结清、尚未对账确认的单位、个人,均属于本次清理范围,包含工程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商、购房业主、内部及外部个人等相关权利人、义务人。

二、申报期限

自本公告刊登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相关单位、个人前来办理账务核对、资料登记手续。

逾期未申报、未提交有效凭证的,视为相关权利人已知悉本次清理工作,将依据财经制度、项目资料进行账务处置,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三、申报需携带资料

1.单位申报: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合同、结算单、发票、转账凭证、对账单等债权债务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往来业务证明材料。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单位:交城县洪相镇成村安居(城兴嘉园)项目工作专班

联系人:王国梁    景杰岗

联系电话:0358-3905302    16613580611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在上述期限内主动对接,完成核对确认。如账务存在差异,请一并提交佐证材料,配合完成核查。无合法有效凭据的,不予确认相关往来款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