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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再生水供应智慧水务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6-03-31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了做好黄河中游汾河水系磁窑河(一级支流)交城段水污染治理及经济开发区(省级)中水回用工程-再生水供应智慧水务工程招标代理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可报名: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④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等专业能力的从业人员。

二、报价要求:

①招投标代理费计算依据

招标代理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

②招投标代理费基数确定

根据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管理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予以6.5折计算。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

各单位在符合第一条的条件下,以第二条第②款确定的基数下浮报价,最终以最低报价(下浮率最大者)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四、报名资料需提供以下内容: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④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截图;

⑤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需证明是本单位人员)。

五、报名资料装订成册盖章(一式三份)、报价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自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地 点: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交城县天宁街20号

联系人:贾支川

电 话:0358352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