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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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共交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1月4日至2025年2月1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政治巡察。2025年4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县委政法委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以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张伟为组长,副书记白山明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
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委政法委逐项梳理分析,深挖问题根源,制定《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整改方案经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县委巡察办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严格推进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三个阶段,县委政法委有序推进整改工作。整改过程中,注重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解决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加强整改资料分类整理,形成完整整改档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推动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的紧迫性认识不够充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不够及时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将党的理论武装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修改完善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专人主抓、专人负责干部理论学习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干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以“周一”集中学习为抓手,通过讲党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教育,加强对干部理论学习的考核,对理论学习中存在的形式主义苗头及时提醒谈话、责令改正,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
整改成效: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学习的系统性和针对性显著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得到有效提升,理论学习形式主义问题得到初步遏制。
2.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工作决策部署不够彻底,“平安建设” 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1)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网格员考核。加强对网格员信息上报工作的管理考核,分别于每月10日、20日、25日在对各乡镇零上报及不合格网格员进行通报,把督促网格员上报信息作为常态化工作,确保月底无不合格网格员。对网格员考核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检点、及时督促,根据履职情况实地对网格员工作面谈打分,确保考核真实有效。目前,通过考核解聘二级网格员31名。二是规范信息上报。强化网格员对巡查发现事件的上报,在做好巡查日志本记录的基础上,通过手机“平安山西”APP进行上报,充分展现网格事件动态;规范信息上报,严格把握上报信息的合格标准,对网格员进行培训提升,提升每位网格员上报信息合格率。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对网格员的培训引导;在信息处置办结时,指导各乡镇系统操作人员结合系统类型模块及时纠正,确保信息分类准确,为县镇(乡)综治中心决策部署提供精准支持。三是完善有效事件处置。督促乡镇综治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网格员上报事件。要对事件内容、图片进行严格把关;事件处置结束,要督促网格员及时上传结果图片进行办结;要加强对网格员上报无效信息的指导培训,杜绝重复上报。四是推进能力提升。努力发挥网格员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网格员提升收集信息能力、发现隐患能力、解决矛盾能力、服务居民能力等为基本目标,出台网格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机制和方式,丰富网格员获取思想、知识、技能等渠道,邀请县直相关领域、部门专业人才和全县优秀网格员到乡镇、村(社区)、网格内开展座谈、宣讲、实践等多样性活动,通过转发全国典型案例和网格事迹来拓宽网格员视界,选树优秀典型网格业务标杆在辖区进行推广,努力提升辖区网格员整体素质能力,将网格培训工作实效展现出来,为辖区综合治理贡献力量,截止目前全年共组织网格员培训24次。
整改成效:网格员考核机制更加完善,信息上报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显著提升,事件处置效率明显提高,网格员收集信息、发现隐患、解决矛盾、服务居民的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2)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认识不够充分,贯彻落实政法机关联企专项活动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进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为主题,持续开展联企服务活动,落实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包联服务企业机制,政法委书记带头深入企业走访调研3次,提醒企业绷紧安全生产弦、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合法合规管理,督促企业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
整改成效:班子成员联企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企业对安全生产和合法合规管理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3.推动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履职不够有力问题。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到位,巩固新时代政法铁军建设不够坚决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政治轮训,制定年度政治轮训工作计划,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重要论述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规范行政执法进行自主轮训。二是扎实开展政治督察,根据《中共交城县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工作办法(试行)》,县委政法委组织相关人员于2025年6月23日对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10天的政治督察。此次督察主要涉及法院的政治建设、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和执行、队伍建设4个方面,通过单位自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发现4类16个问题,并召开政治督察反馈会,及时反馈问题,要求法院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整改成效:政法队伍政治轮训工作更加规范,政治督察工作有序开展,政法干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新时代政法铁军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2)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监督效果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按照“五查(察)联动”工作办法,充分发挥综合监督效能。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单独或联动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纪律作风检查。二是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常态化、全覆盖对政法各单位干警依法履职、文明规范执法司法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察后及时汇总问题、下发通报、督促整改。三是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吸纳经验丰富的专家及外聘法律顾问,完善案件评查质效。
整改成效:政法各单位执法司法行为更加规范,纪律作风明显改善,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案件评查专家库的作用初步显现。
4.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吕梁市法学会相关文件要求,加快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遴选进度,拓宽选拔渠道,从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学校、企业等多领域吸纳法律人才,配齐配强专家队伍,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二是对照会员发展通报要求,制定会员发展计划,聚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领域挖掘优秀法律工作者,开展了会员信息核查更新专项工作,建立常态化信息维护机制。
整改成效: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遴选工作顺利推进,专家队伍初步组建,会员发展数量稳步增加,会员信息更加准确完整,法学会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5.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不够到位,意识形态主阵地守得不牢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一”集中学习内容,组织了1次专题研讨,强化领导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评议。三是结合法治宣传、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发挥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
整改成效: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意识显著增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整合。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方面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够严格,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薄弱问题。
(1)廉政提醒不够深入,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常态化提醒制度,制定《政法委廉政提醒工作规范》,通过季度廉政谈话、节前提醒、岗位调整必谈、任职晋升必谈等形式实现全覆盖。二是建立分层分类提醒机制,对领导干部重点提醒“一岗双责”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等内容,对关键岗位人员聚焦风险防控、廉洁履职,对年轻干部加强纪律规矩和职业道德教育。
整改成效:廉政提醒工作更加规范,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明显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更加到位。
(2)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结合贯彻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会议,选取政法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震慑效应。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平台,定期推送廉政微视频、案例解读等内容,目前公众号推送10余条,进一步打造了“指尖上的廉政课堂”。
整改成效: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廉政教育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文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倾向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周一集中学习开展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政法委书记对政法干部工作能力、理论思维能力、驾驭事务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进行点拨,进一步提高了政法队伍履职尽责水平。二是要求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撰写心得体会、述职述廉报告、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等,领导干部层层把关,提高干部职工写作能力。
整改成效: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文风不实问题得到初步改善,形式主义倾向得到有效遏制。
(三)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尚待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指导全县政法队伍建设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调研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的通知》文件要求,扎实抓好政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将政法队伍建设纳入政法委员会议程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二是制定完善调研工作制度,明确调研的组织实施、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8月27日-28日,政法委书记带领政法委相关人员开展了乡镇政法工作观摩活动,8月29日,带队赴汾阳市观摩学习政法综治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集中观摩学习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为提升政法队伍素质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整改成效:指导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更加规范,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调研成果在政法工作中的运用更加充分。
2.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
(1)“三会一课” 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记录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选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发言内容、讨论过程和决议事项等,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二是认真制定党建计划,按要求支部书记每年讲党课2次,党课内容紧密结合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政法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动态。三是创新党课形式,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
整改成效:会议质量和党课效果显著提升,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认真,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2)对个别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原政府购买人员李某某 2019 年底辞职后党组织关系仍在机关党支部、长期失管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按照流动党员转接程序,主动与接收党组织沟通联系,并督促本人积极与户籍所在地党组织沟通,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社区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
整改成效:个别党员干部失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员教育管理更加规范,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四)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针对上届县委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县委政法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举一反三”的方式,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三、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政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县委政法委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增强,“两个维护” 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明显提升。
(二)政法业务工作提质增效。“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雪亮工程”、政法机关联企服务等工作取得新进展,政法队伍建设得到有效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严格执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认真,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县委政法委修订完善了一批制度机制,涵盖理论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等多个方面,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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