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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交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2-30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9月中旬至2024年1月中旬,县委巡察三组对行政审批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24年4月1日,县委巡察三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我局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按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不断深入整改工作。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18小类共30项问题,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西重要指示批示还有差距。

(1)未能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传达学习,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已安排专人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每月学习计划,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今年以来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50余次;要求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平台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夯实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基础,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学习自觉。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度不够,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开展学习,撰写学习笔记,并结合自身岗位开展交流研讨1次,党员干部撰写了心得体会、分享感悟,切实将理论实际转化为推动工作的能力。

2.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有差距。

(1)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仍有短板。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应进未进审批局。同时,未按照《吕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服务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单位进驻事项,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进驻公共服务大厅。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召开了“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整改推进会,全县各职能部门按照《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通知》要求,坚持应进必进。截至10月28日,交城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已完成,除市场、生态环境、应急、金融监管4个部门15个事项因审批权限已更新在市级不需要进驻外,全县28个部门由原来的243个政务服务事项增加到773个全部集中在政务大厅办理,初步实现“只进一扇门”“政务服务全覆盖”。

(2)部门协同不到位。“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出以来,全县25个县直监管部门主动录入监管数据的积极性不强,行政审批局对各单位也缺乏有效的量化指标和约束机制,“互联网+监管”检查实施清单覆盖率较低,无法为执法监管、风险预警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行政审批局也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部门及时录入信息。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学习监管系统操作知识,传达上级要求,协调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每月将各单位监管情况进行汇总,发文督促各监管单位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并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阅示。

3.审批监管衔接不畅。行政审批局督促各单位信息化平台利用率不高,导致审管衔接效率低下。未能与有关职能部门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的及时联动,存在审批事项认领不及时甚至长期不认领的情况,部分部门从未使用过审管衔接系统,审批局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事项办理完后及时通过监管单位指定邮箱推送事项办理结果;二是每月月底各股室汇总当月事项推送清单,月底纸质版送各监管单位签收;三是每月发送关于全县“互联网+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及每周督促各监管单位及时通过“审管互动”平台认领审批结果并根据检查进行反馈,实现更多事项审批监管信息无缝衔接。

4.12345政务热线建设还有薄弱环节。

(1)工作人员少,不达文件规定要求。根据《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吕梁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行政审批局应配置不少于5名工作人员,负责处理转办上级工作站派发的热线工单”,但审批局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存在兼任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人员调配,已配备热线工作人员5名,并明确岗位职责,实现人员最大化合理配置。

(2)对各乡镇、县直部门指导、培训不到位。近三年来对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人员培训较少。检查发现各单位针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重视不够、处办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12345”政务热线群众满意率普遍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了《交城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三级工作站工单处办流程制度》;10月24日组织召开了交城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推进会,对《交城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处办责任归属一览表(讨论稿)》进行讨论,明确责任归属划分,杜绝群众诉求推诿扯皮、处办不及时等现象;全面实行先行联系制度,推行热线首办、提级督办、问责查办的“三办”流程,提高工单办结率,提升群众满意率。

5.监督评价股发挥作用不充分。监督评价股负责进驻大厅人员的考勤、考核以及各窗口好差评系统的使用检查等工作,但一段时期内股室人员存在抽调、调整负责其他工作现象,致使股室工作因缺乏人员而开展不顺畅。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该股室配置工作人员三名,明确岗位职责,保证监督评价股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了《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6.深化“放管服”改革不够彻底。2021年,对省政府下发的第一批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目录所涉及内容没有积极主动组织落实,存在等待市一级具体安排的等靠思想。2023年,开展第二次划转工作后,审批局未及时配备、培训相关人员,存在专业人员不足、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事项划转后,与事项涉及单位协商、制定并签署了《审管衔接备忘录》,为审批业务的开展提供依据;及时修订了审批权限层级清单,由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审批;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遇到问题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请示,保证新审批业务顺利办理。

7.保密工作存在短板。

(1)保密工作重视不够。未能根据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变化做到及时更新和完善保密制度,未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完善了《保密工作制度》,对保密工作、计算机保密管理、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办公设备保密管理、保密室档案室管理、涉密计算机及涉密介质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以及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保密管理进行了明确;将保密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在政务大厅内外以LED屏、滚动屏等形式高频次、高密度向工作人员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2)保密意识不强。未对涉密人员开展资格审查和系统性培训工作,涉密文件管理存在漏洞,收发文程序不规范,存在涉密文件泄露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资格审查,开展保密专题培训,依托“保密观”APP和中国保密在线网站系统开设培训系统,5月10日进行了在线考试,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及优秀;加强文件管理,已购入一个保密柜、两台保密计算机,均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密资料、保密设备,涉密文件收发文均在保密设备处理,确保涉密文件妥善保管;2023年11月17日委托交城县数字政府平台开展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切实强化大厅网络安全管理。

(3)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不到位。不能严格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及“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开展工作,负责信息审核人员知识储备不足,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界定不准确。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界定了不得公开的内容,明确了审查流程、责任分工,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8.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识不足。未将本单位本领域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查摆纳入民主生活会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制定了《审批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强化了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

(2)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到位。未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问题研判,缺乏深层次的研判。

整改落实情况: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中心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分别作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报告,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3)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健全。宣传栏、公告栏等管理措施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管理办法》,安排专人定期对各宣传阵地进行巡查,保障宣传阵地规范运行。

(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不紧,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

1.基层政务服务能力还需提升。2021年以来,对各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安装的政务服务一体机使用指导不到位,导致该终端使用率偏低,普遍存在闲置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各乡镇均已建成“7*24小时”自助服务区,制度、办事指南流程等全部上墙,35个自助审批事项、操作流程、办事指南已录入乡镇自助机,各乡镇便民中心与供应商已对接完成一体机培训及正常使用,并要求便民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使用一体机办理事项,申请人可以随时在一体机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改变了以往需到大厅窗口取号办理的方式,大大减少了排队等候时间,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

2.帮代办服务还有不足。专职帮代办人员参与帮办事项件次占同期全局审批业务总量比重较小,帮代办服务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同时,帮办服务覆盖面较窄,涉及事项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新招入7名见习生充实帮办代办人员队伍,将局221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帮代办服务;组织业务骨干对帮代办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完善了《“全代办”工作制度》,规范帮办代办人员行为,规范接待咨询、接受委托、帮代办实施、事后评价等各阶段工作流程。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紧,压力传导不到边不到底的情况依然存在。

(1)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够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有差距。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4次,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逐级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每月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提升党性修养。

(2)廉政谈话不严不实。对廉政谈话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度不够,针对性不强。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次数较少,未结合谈话对象所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了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之间廉政谈话常态化制度,每季度、节假日、重大事项时,结合谈话对象所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动态。

(3)警示教育开展不够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系统性,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不到位,未专门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审批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

整改落实情况:紧盯审批、采购等重点环节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警示教育会,学习《吕梁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报》,就本单位违纪违法反面案例进行了检视剖析,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

4.日常管理还有待加强。巡察发现个别服务窗口人员存在纪律松弛现象,迟到早退时有发生,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存在扎堆聊天现象;个别工作人员服务理念不强,遵守中心服务规范不够认真,存在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现象,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更新并发放《工作手册》,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由监督评价股综合运用视频监控和定时不定时检查等方式,对全体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仪容仪表、工作纪律、窗口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督查。

(三)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有差距,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1)执行民主决策制度不够严肃,在部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中,个别列席人员也参与了最终表决。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班子成员学习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严格规范列席人员,明确表决人员范围。

(2)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会议研究的多数事项决策均由一把手提出后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一笔带过,其他班子成员很少发表意见,没有“广泛征求意见、先民主后集中”的议事过程。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并学习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会议召开前,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

2.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到位,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严肃。近三年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均未在会前进行班子成员间的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深不透,未能达到“红脸出汗、触及灵魂”的效果。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今年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主动认领30个问题,相互批评10个问题,从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担当作为、夯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及灵魂”的效果,牢牢把握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三个关键环节。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组织生活缺乏创新意识和手段,党建活动形式单一,局限于完成规定动作,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创新性活动少,党建融合工作的学习内容较少,自主创新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党建+窗口建设”,设置党员先锋岗,充分利用“七一”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了升旗、宣誓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号召力。

4.人事管理工作有差距。

(1)科室设置不合规。审批局“三定方案”规定设置10个内设机构,实际按18个股室运行,且每个股室均配备股级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交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交城县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交城县政府采购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优化了股室设置,合理配置股室负责人。

(2)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人事工作,非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并进行表决。同时,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缺少民主推荐、考察等必要组织程序,部分股室由工勤人员担任股室长。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并组织学习了《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参会人员范围,明确表决人员范围;严格按照《交城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选拔任用股级干部。

(3)人事工作重视不够。班子成员中未明确分管人事工作的副职。

整改落实情况:已召开局党组会议,明确副局长王永明分管人事工作。

(四)落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有差距

1.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对于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疑难问题未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4月22日召开党组会,针对2021年县委巡察三组对我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工作安排,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落实责任、持续整改,对已经形成的制度,长期坚持、强力推进。

2.巡察整改不够彻底。上轮巡察反馈了行政审批局党组三方面11个问题,有9项已整改,2项整改不够彻底。如巡察反馈的“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力度不够,催缴应征未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问题仍未完成整改;上轮反馈的“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在本轮巡察中发现,审批局两处消防通道存在被楼下商铺堆放杂物堵塞的情况,影响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整改落实情况:经梳理,目前仅有山西昊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家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我局多次对欠缴配套费的山西昊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催缴函,山西昊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延缓一年缴纳配套费的申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符合缓缴规定,现同意山西昊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缓一年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占用应急通道堆放杂物的商铺进行提醒,及时清理杂物,增设了烟感报警系统和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3915222;电子邮箱:jcxzsp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