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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交城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10-14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林业局

    根据县委安排部署,20233月下旬20237中旬,县委巡察三组对交城县林业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20239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发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说立行,于当天下午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就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细致剖析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问题整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我们认真学习县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交城县林业局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截止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有差距,践"两山"理念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紧紧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主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林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班子成员自觉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不断提升学习效果。2023年7月以来,党组中心组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次;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列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范围2023年9月,共开展5次林业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11月15日,邀请县委党校讲师浅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能力和素质。

2.践行两山理念不够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森林资源综合保护还有差距。

1统筹推进林业事业发展不到位,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作用力不够。

①局党组对全县的林业发展缺乏统筹谋划,缺乏发展森林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未针对全县的十三五”、“十四五划制定过林业部门的林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主动对接上级林草部门,启动编制林保规划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划、防火规划等林业发展规划。目前,《交城县森林草原“十四五”中长期防火规划及阻隔系统规划(2023-2030年)》已制定完成。

②2019年以来未制定过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和规划,对全县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推动不力,开展的生态植被恢复专项行动进展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充分认识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重大意义,继续深入学习有关政策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二是根据上级下达的2023年森林植被恢复任务,组织专人积极推动各项具体工作,目前项目已完工,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了验收,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确保将生态植被恢复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③2020年机构改革后林业局划转自然资源局进行管理,但局党组与自然资源局沟通协调不够,未及时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调查评估工作,截止目前未将全县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和位置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无法有效开展带位置科学绿化造林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接,进一步完善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调查评估结果,为全县开展科学绿化奠定基础。

2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还有短板,造林绿化成果巩固不到位。

①局党组未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不大,非法占用林地和盗挖树木的现象屡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充分认识森林资源保护的重大意义,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专业学习,营造浓厚氛围,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局党组于2023年12月20日在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过程中,传达学习《森林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二是及时下放案件线索,要求各乡镇依法依规切实做好执法工作,2023年11月向相关乡镇移送了案件线索,加大非法占用林地和盗伐滥伐林木的打击力度;三是局党组主动对接乡镇,深入实地,召集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日常培训,强化指导职能。

②2016年以来未对新造林和未成林地进行过管护,未建立未成林造林地保护制度,新造林和未成林成林进展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未成林造林地保护办法》;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县绿化造林工程的后期管护工作,编制了《交城县封山禁牧休牧轮牧总体规划》(2024-2028),将未成林造林地纳入保护区域。

③治理无序放牧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宣传教育,2023年9月上旬,在庞泉沟镇沿线设立了禁牧休牧标志牌匾,在全县八乡镇的醒目位置粉刷林业生态保护宣传标语200条,10月下旬,县林业局联合庞泉沟镇以及相关单位,在庞泉沟沿线村庄集中开展禁牧休牧宣传活动;二是科学划定禁牧休牧区对庞泉沟及其周边无序放牧现状进行调研,全面掌握整治范围内基础数据,编制了《交城县封山禁牧休牧轮牧总体规划》(2024-2028),目前,禁牧休牧区已经划定;三是加强林草执法力度,严查无序放养牛羊、啃食毁坏树木行为2023年10月,强化了对各乡镇封山禁牧政策知识培训力度,完成对全县林区乡镇生态管护人员轮训工作。

3)森林防火工作统筹谋划不到位,防火管理还有短板。

①局党组对日常防火工作重视不够,日常防火宣传力度不大、监督不力,对焚烧秸秆和上坟烧纸等违规用火问题查处不到位,野外违规用火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进一步明确了抓防火工作是林业局第一要务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一把手亲自抓,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督查频率,局长和分管领导深入乡镇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开展“五进”活动。

②局党组未提前谋划部署森林巡检系统服务项目,2023年4月服务期满后该项目还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防火巡检服务无法保障。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县委巡察三组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要求,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积极与县财政、审批部门对接,在前期手续办理的同时,提前准备,积极推动,经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交城分公司实施截至目前,防火巡检系统运行正常

③防火宣传警示柱维护不及时,设备损毁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县委巡察三组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要求,2023年5月23日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第三方公司开展维修。截止6月30日,所有报回有故障的32套全部维修完毕,并对其他99套语音警示柱进行了维护保养确保所有警示柱都能正常使用,对重点路口语音警示宣传全覆盖。

4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建设力度不大,防治体系建设滞后。

①局党组对森林病虫害防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执行有偏差,未开展过病虫害情况调查,也未制定全年病虫害防治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防治经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3年度防治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总结2023年度工作,并分享防治工作经验;二是2023年10月,局分管领导及森防站工作人员,对各乡镇护林员及林场护林员进行培训,要求其切实履行病虫害预测预报职责,主动预防、未雨绸缪,对所在辖区内发生的病虫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②生物多样性保护站无具备森林病虫害检疫资质的人员,检验设备仪器陈旧,利用度不高。防治工作主要依靠第三方,但未制定过病虫害防治工程验收技术标准,对第三方使用药剂的数量和质量缺乏有效的过程跟踪和后期评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联系省市森防站,积极参加专业技能培训,领取森林病虫害检疫资质,2023年11月29日-12月1日,参加了省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组织的《关于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控技术培训暨省林草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会商会》培训;二是对接上级部门,积极争取纳入县级预算资金,对检验、检疫所需设备仪器逐步进行购买更换;三是完善药剂出入库登记手续,对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药剂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并聘请专家对工程实施及验收进行技术指导,切实加强项目程序的规范运行和执行监督。

3.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

1未制定党组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①未制定党组议事规则,以党组扩大会和局务会代替党组会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交城县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做到事前讨论研究、事中督促检查、事后跟踪完善,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召开党组会,推动党组决策执行到位;二是刻制了党组专用章,严格用章程序;三是如实、全面、规范做好记录或纪要,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②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尤其是局重大工程项目、人事调整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由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二是坚持末位表态原则,研究重大事项严格遵循会前准备、会议讨论、会议表决等程序,局“一把手”做到末位表态,规范运作2023年第四季度以来召开的3次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严格按照会前准备、会议讨论、会议表决程序召开。

2)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重点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植被恢复验收工作,由分管副职牵头,抽调业务骨干,立即开展验收工作20238月,完成了交城县水峪贯镇岭上村生态植被恢复工程(一期)最终交工验收;2023年11月,完成了交城县水峪贯镇、西社镇生态植被恢复工程(二期)最终交工验收。

3谋划推动系统性工作思维不够,通道绿化建设问题突出。

①林业局从2007年开始向乡镇租赁土地实施通道绿化项目,但多年未核查占地面积,在发放2020年通道绿化租地补偿款时发现存在乡镇报批面积不实、租赁耕地合同过期等严重问题后,推动问题解决缓慢,截至2023年6月该问题未完成整改,2021年和2022年租地款仍未发放。

整改落实情况:抽调专人负责,加快核查力度,强化同乡镇协调沟通,提交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相关细节问题,目前已完成2021年租地款发放工作。

②2020年,林业局实施火车站至三河交汇处出境断面沿线绿化美化工程,总投资952.8万元,于2021年12月完成施工,办理立项过程中因政策变化导致手续停办,后期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到位,导致该项目至今仍未完成立项,施工方反应强烈。

整改落实情况: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详细谋划,明确股室责任人具体负责,加强同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推动火车站至三河交汇处出境断面沿线绿化美化工程财政采购手续办理。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关于协调推进火车站至三河交汇处沿线绿化美化工程县长专题会议,2023年11月23日可研评审已通过,2024年7月16日已完成招标。

4.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1)机构改革不彻底。

①局机关与下属中心关系未理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改革方案和有关工作要求,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履行改革职责;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统筹谋划,协调推动,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议定林业局及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相关事项,同时,2023年12月,已向县人社部门争取招录短缺人员,尽快补充林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逐步优化林业局机关和下属中心的关系,共同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定方案中的部分职能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11日召开的局党组会议,进一步研究各站室职能,优化科室职责,将林业局涉及的职责应纳尽纳重新修订各站室职能,提升林业改革效能。

2)落实森林督查销号制度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局机关日常学习内容,2023年11月15日,邀请党校教师讲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使全体干部职工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进一步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二是向相关乡镇分别下发了《关于下发2022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和移送案件线索的通知》,督促涉及乡镇切实做好森林督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主动深入乡,加强指导截止目前2022年度督查发现的4个违法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

3碳汇工作未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2月27日,交城县林业局与中城发展集团山西运营中心召开林业碳汇工作座谈会,深入交流、共同探讨,有序开展全县林业碳汇工作。

4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7月5日、2023年11月15日在每周三的集中学习过程中,强化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的政策和文件的学习。2023年10月,在涉林六乡镇巡回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培训,共计培训290余人。统筹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涉林时间节点,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督促指导天宁镇前火山村王山岭组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种植面积250余亩。2023年12月以来,先后2次深入庞泉沟镇就神尾沟村林权纠纷进行了解、核实、调处。2023年12月,对全县国有和集体公益林办理了森林保险。

5.林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短板,推进依法兴林、依法行政还有差距。

1)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5月24日-26日,8月28日-31日分二期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进一步强化了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了林业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

2)林政执法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9月13日,局分管领导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林草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增强了业务知识,规范了办案行为,提升了办案效率。2023年9月28日,局分管领导对办案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增强执法责任心,提高业务能力,推动林政执法法制化和规范化

(3)林政执法案件“后半篇”工作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巡察三组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现场核实,督促未恢复到位的三家涉案企业和个人,认真开展植被恢复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恢复植被

6.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9月18日,交城县林业局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三季度以来,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指明方向,推动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频共振;三是规范了林业系统工作微信群的管理,解散5个微信群。2023年7月-12月,先后召开3次保密工作专题教育2次警示教育会,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存在差距。

1.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缺乏主动担当,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出矛盾的思路与办法不多。

(1)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果农未享实惠。

整改落实情况:为了深入推进全县干果经济林产业发展,局党组安排专人深入实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尊重林农意愿,结合实际,确定2023年任务以全县核桃树栽培管理大户和有意愿的村为重点。2023年11月以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以及验收过程中,积极开展跟踪监管、督促指导、技术服务向林农讲解市场行情及实用技术,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应有效果,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2)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保障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巡察三组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要求,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安排专人积极与县人社部门对接,2023年6月,已办理相关同志退休手续。目前,退休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已在县劳动保险所领取退休工资(自2022年9月起执行)

(2)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小区物业管理难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依据交城县“清零行动”方案,积极为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截止目前,总计办理了288户不动产登记证;二是通过前期发动,鼓励有责任心的业主报名参与选举业主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7日发出通告,2023年12月12日制定出具体选举办法和选票样式,2023年12月16日进行了公开选举,选举结果进行了张贴公布,目前,新的业主委员会已经开始正常工作,小区管理问题逐步得以解决。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存在差距。

(1)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23年11月24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各站室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对2023年度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2)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责意识,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2023年第三季度开始,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长一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二是2023年11月,对各站室的廉政风险点重新进行了排查梳理,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

(3)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7月以来,局党组共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对2022年以来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通报,切实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全体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真正起到警醒、教育作用。  

(4)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出台了《交城县林业局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并对八小时以外纪律进行了强调,切实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3.内控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工程监督验收不到位。

(1)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巡察三组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要求,我局已出台《交城县林业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交林字[2023]47号),从2023年5月25日开始执行,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国有固定资产调拨手续不规范且底数不清,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涉及固定资产后期使用管护跟踪不到位的股室长做出深刻检查。指定专人负责全局固定资产的登记、调拨、报废等工作,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避免固定资产出现流失风险。

3)工程项目管理不严,监督验收不到位。

①未制定营林工程监督与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各站室结合自身职能,在深入研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营林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作业操作办法。2023年10月以来,各站室自觉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督促施工队伍紧紧抓住雨秋季造林的黄金季节,开展补植补造工作,严把苗木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②项目建设超出施工范围。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了森林乡村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实施森林乡村设项目的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2021年5月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的设计方案执行。今后,在实施森林乡村项目过程中,我局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绿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不予考虑。

4.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护林员管理宽松。

(1)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①调查研究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开展调查研究对于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

②森林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与国网交城分公司沟通,督促改造10kv曹家庄线、10kv南堡2#线,目前,已经改造完成,彻底解决“树线矛盾”。

2护林员选用管理松散。

①未按规定选聘护林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已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站规[2021]3号)文件精神,重新起草了全县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正在报县政府批准,待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

②培训不到位,管护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2023年10月份开始,在全县8乡镇巡回开展村级护林员和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相关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村级护林员和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护林员管护责任落实,坚持优胜劣汰能上能下、奖惩分明原则,2023年第三季度,对林地管护不到位的1名护林员,给予扣罚工资处理,第四季度,对野外用火管控不到位的1名护林员,责令相关乡镇做出辞退处理。

③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上线率不达标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巡察三组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要求,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安排专人对巡检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发现不达标情况及时告知所在乡镇,由乡镇具体核实,将核实结果报县林业局。在护林员工资发放程序中,乡镇考核结束后,林业局通过相关站室审核汇总后再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工资发放,对长期无正当理由考核不达标的护林员扣发工资,屡教不改的建议乡镇予以解聘。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

(1)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无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未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同向发力,从2023年第四季度开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2023年11月23日,局党组召开党建专题会议,研究支部建设、主题教育等党建工作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支委会以及党员大会的职能职责,2023年第四季度以来,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已经召开相关会议3次。

(3)党员队伍管理松散。

整改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管理,从第三季度开始,督促退休党员和退出领导岗位党员积极参加党员自愿服务活动以及“三会一课”组织活动,同时,采取上门送学、学习强国、微信群等多种方式,要求其积极参加党员学习活动。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辣味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主动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和党性分析活动,2023年9月18日,林业局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征求了意见,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效果得到了与会领导的肯定。

2)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从2023年开始,今后召开组织生活会时,提前安排部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局党组已配备林业发展股负责人,调整种苗站站长为具有事业干部身份的人员担任,并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补充专业人才,完善《关于局领导分工、站室负责人调整及进一步明确站室职能的通知》

(四)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

1.巡察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经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针对原林科所、苗圃在编人员部分不在岗位的问题,向当事人发出长期未到岗通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四章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交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交组字[2014]58号)第六条第3款“工作人员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予以辞退”之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辞退处理。

2.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指定专人从巡逻处突应急大队承担森林防火职责以来,对所有移交使用的防火装备进行清点,并请示县财政局国资股,对年代久远无法使用的器材装备进行报废,仍能使用的办理调拨手续,确保使用单位和账表物资相匹配。目前,交城县公安局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西社镇使用的防火装备已做到底清数明清点完成,调拨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下一步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的林业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严整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巡察整改工作氛围。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局党组始终坚定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及时总结巡察整改工作的经验、成效和不足,对党的政治建设进行常态化自我检视、审视,坚持把整改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经验长久坚持下去,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推进新时代林业发展。局党组坚持以党建引领,辐射带动“造林绿化、资源保护、产业发展、林业改革”等林业重点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的归纳梳理,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3523176,邮箱jc28131@163.com。

中共交城县林业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