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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1-26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3月下旬至2023年7月中旬,县委巡察一组对发改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2023年9月8日,县委巡察一组向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开展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一组向我局反馈的整改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明确,行动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列为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局上下以抓整改落实为契机,不断推动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永卫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发改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班子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逐项落实。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永卫为整改工作总负责、其他党组班子成员按各自分管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并按照各自职责明确了责任分工,做到了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

三是建立整改台账。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要求,建立我局巡察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以及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四是建立整改机制。整改期间,局党组不断建立健全、完善机关以及党建的各项工作制度,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请销假、外出报备、财务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和完善,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批示精神不深入、不全面。

1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不足。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没有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的重要论述理解得不深不透,未能更好地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时提出“山西要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国务院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对山西经济发展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局党组发挥引导作用不够,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项目建设上没有结合单位职责细化具体落实举措,未能将讲话精神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一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工作。二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发展和改革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常态化抓好学习研究,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三是发挥发改局在“六稳”和“六保”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全力抓好全县93个重点项目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主动性不够。2021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不深不透,未及时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习近平经济思想重要论述,将经济思想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党组在统筹谋划、高标准推进工作上还有欠缺。

1)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局党组观念转变不及时,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缺乏调研、分析和判断,不能紧抓政策机遇,有效利用我县经济资源禀赋谋划项目。在“十四五”规划出台后,没有及时监测评估运行状况,主要工作依旧停留在完成各项指标、报送项目数据阶段,为全县宏观经济发展和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依据不够详实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政策及建议,准确掌握全县经济发展形势,科学进行预判,统筹谋划好全县的重大项目。二是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对各类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掌握全县经济运行和项目推进情况,对照近年来各项经济指标,全面进行梳理分析短析弱项,制定有效的促进项目发展的措施。

2对牵头负责的工作统筹协调不够。局党组未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与相关部门会商机制不健全,沟通协调不经常、不及时,不能形成工作合力,致使部分指标排名靠后。如2022年度1--10月我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指标。在全市综合排名倒数。

整改措施:制定重点项目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重点项目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投资项目计划管理不够完善。局党组没有制定完善的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前期论证谋划不足,对项目库建设未及时完善和动态调整,对各行业部门项目入统入库、资金拨付和跟进督促不够。如,2021年9月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搬迁安置项目资金229万元至今未拨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委托第三方协同参与谋划项目前期论证;及时完善和动态调整项目库建设,跟进督促项目入库入统、资金拨付。

4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乏力。缺少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落实措施。如,2022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为13.4%,在全市排名第9位。

整改措施:按季度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季度数据对一产、二产、三产产业投资占比进行适当调控,加强对项目的跟踪调度,对已开工建设项目与统计部门积极对接,做到应统尽统,确保2023年固投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3、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充分。

1重点投资项目推进缓慢。未按要求每半月开展一次项目调度,也未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每两月开展督查,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对项目推进情况、入库入统情况、问题协调解决情况进行督导。如,2017年立项的交城大数据库=产业园中西部数据中心项目合同约定2019年底竣工,截至2021年底财政投资864万元仍未完工,未能实现投资效益。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的跟踪调度,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领导组及相关部门推进解决,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进展缓慢的项目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2)重点项目监管缺位。在项目建设监管中,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责任缺失,未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对项目的跟踪督导、协调推进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缺乏统一的政策运行监管机制。如,2021年西孟村270亩农田荒芜,未进行任何作物耕种,导致158万元以工代赈资金没有发挥效益。

整改措施: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审批工期时限,抓好建设管理、投入使用工作。坚持项目未竣工未验收不放手,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推动项目建设。二是做好项目的监管工作。同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规范检查项目前期建设手续,对于检查中前期手续不完善的,督促项目抓紧时间完善手续,同时填报交城县项目监管一项一卡道排工期督查表;倒排工期,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日常管理,调度推进、跟踪稽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严格执行项目调度制度,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采取座谈了解、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项目单位提出的问题,相关部门现场协调解决,对于无任何理由拖延工期的,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项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我局每月收集、汇总,通报项目进展情况。

3)落实粮食安全工作责任制差距明显。粮食安全监督体系和市场监测日报制度有名无实,对粮食安全监管工作安排不实不细。如,2020年底完成验收的粮库智能化设备至今闲置,未发挥效益。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坚决扛起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刻认识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对储备粮油质量和数量进行清查。二是建立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现金使用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体系使粮库工作能够得到长足规范发展。三是完善日报制度,每个采集点至少要有两张照片或影像资料,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粮油和农副产品价格监测做到准确,每周一次上报上级部门市发改委信息科和交城县发改局,每季度根据粮油价格走势写出分析报告为政府提供政策依据。四是关于粮库智能化设备闲置问题,积极向县财政局争取原欠粮食智能化施工安装单位的10.8万元资金安排以及下一步的粮库智能化设备的运行维修资金安排,粮食局直属库积极与原施工安装单位沟通协调,修复损坏部分设备,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发挥应有的效益。

4.对发展改革的新职责、新任务深度理解和把握不精准。

1)审批监管职能转变不及时。党组对如何发挥“新发改”职能作用思考研究不深入,促发展的方法手段有欠缺,对非审批类的其他服务工作重视不够。如2020年1月,发改局项目审批权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后,由直接审批变成后期监管,人员由管理者变为服务者,在多次机构改革过程中,局党组未真正按照职能转变后的精神履职尽责,发改监管职能有所弱化。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发改局三定方案,对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逐项梳理,重点对职能转变后的新任务进行精准定位,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认真抓好本单位现有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认真履行项目后期监管职责,发挥发改局的行政职能,加强与县项目推进中心的沟通,对审批局推送的审批项目,及时跟踪进行管理。对一些职能划转后的工作职责,主动克服人员缺少的现状,主动承担履行了服务保障作用。

2)对能源工作职责认识不清。按照三定方案,发改局应提出全县能源行业发展战略、拟定能源生产合理开发规划和综合利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但在具体工作中,未单独编制我县能源行业发展战略,也没有拟定全县能源生产合理开展规划和综合利用的建议,仅依照上级文件精神来执行能源发展战略相关标准。

整改措施:一是在综合分析交城县2022-2023年能源革命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全县能源行业发展战略和能源生产合理开发规划和综合利用的建议,编制2022-2027年能源行业发展规划。二是结合每年能源革命行动计划,由能源革命工作成员单位负责,分类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具体举措,通过会商研判的方式我,定期分析调度能源工作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物价工作职能悬空。发改局至今没有根据三定方案的职能规定拟定过全县价格规划,未出台完善的价格管理制度,未发布过价格信息,关于市场价格监测只是获取数据完成上级报表,预测市场价格的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价格控制目标和调控措施的职能未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价格政策,对照牵头拟订全县价格规划草案,研究提出价格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建立全县市场价格监督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三是执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参与拟订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

5.全面深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优化营商环境还有差距。

1)提升服务质效的措施不够有力。2020年9月,政府办印发《交城县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局牵头20项内容。巡察发现,局党组并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出台配套的政策措施,安排专人负责,细化分解任务,各项重点任务落地生效的效果大打折扣。

整改措施:一是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二是会议研究后成立领导组,设立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把任务分解细化。

2)信用监管机制不健全。发改局作为牵头单位,带动各信用成员单位对信用归集报送开展不到位,信息缺失问题较为严重,未形成行之有效的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和模式,距离进一步提高监管质效,打造宽严相济的营商环境还有一定的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社会信用信息监管的相关制度,每年向成员单位制定下发社会信用考核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和时间要求,每月进行调度通报。二是定期开展社会信用信息研判,对信息录入等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及时分析解决信息录入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三是发挥各成员单位履行社会信用信息公开的职能,加大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力度,适时开展诚信建设活动,积极营造宽严相济的营商环境。

3)新建项目协调配合不到位。2020年将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审批局后,未能按照项目审批结果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互通互联、紧密合作、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对审批局推送的579年项目,只进行了接收,跟踪对接服务不及时,协调统筹不到位,未能推动新建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整改措施:一是对照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的实际情况,全面对现有的在建、新建项目进行梳理,及时跟进做好事后监管工作,每月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二是加强与行政审批局的对接,适时掌握项目审批情况,定期分析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行动不足。局党组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研究内容,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2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到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议在运行中存在简单化,机械化,形式化现象,对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情况及新情况新动向缺乏深刻把握,意识形态研判未结合单位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整改措施: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诚恳接受。二是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整改文件后立即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专题推进会,会议通报了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相关情况,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彻底。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局党委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目前上半年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每位科级领导都要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3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记录本使用不规范,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均未写明。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按要求制定了《交城县发改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制度对学习时间,学习形式和学习纪律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充分发挥学习秘书作用,规范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指定了专人记录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专题会议记录,保证会议记录完整规范,严肃认真。

(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经济发展、粮食安全抓落实,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不够有力

1.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

1)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未形成长效机制。根据2021年两办印发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任务交办清单》的通知,县发改局承担的华鑫、晋阳煤焦化技改项目和推动总投资45.4亿元的沃锦高盐废水治理任务,只是在2021年12月报送过一次项目推进情况,后续再未跟进;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记录本内容大多为日常工作开展的记录或工作安排,无具体办实事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县发改局及时与华鑫、晋阳对接,就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管理,了解掌握项目运行情况。二是每月对项目进行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分析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每名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主动深入包联的村、企业进行走访,力所能及地为群众办实事,并如实记录办实事情况。

2)粮食存储、购销、轮换、保障体系不健全,形如摆设。2010年至今未进行过一次成品粮油的储存和派送业务;2012-2021年长达10年未能严格落实县储粮轮换制度,部分人员大胆妄为,粮食腐败乱象丛生,出现库存粮“空转”甚至“假轮换”现象,导致粮库粮食数量、质量难以保证。

整改措施:一是成品粮油的储存方面,2022年4月18日报请交城县人民政府建立成品粮的请示报告,已批复,并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8日在互联网进行公开招标,2022年12月与2个粮油供应商签定应急成品粮承储协议,共承储面粉570吨、大米10吨、食用油20吨,并且2023年上半年各项补贴已足额到位。二是指导粮食局直属库尽快建立健全安全储粮管理制度、轮换(购销)管理制度并严格督促落实,粮食局直属库尽快建立健全安全储粮管理制度、轮换(购销)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到实处,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轮换,严格安全储存,坚决杜绝库存粮“空转”甚至“假轮换”现象,确保县储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2.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党史学习教育中,存在抄袭、下载心得体会等题;局党组虽然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但只出文件不抓落实,部分工作人员请假超过规定时间却未扣发工资。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抄袭、下载心得体会问题,组织了一次专题警示教育,杜绝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再次出现雷同问题;二是加强管理,对请假超过规定时间违反请销假等纪律规定的,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十条规定”。

3.防范党风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1)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局党组没有结合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没有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主观上放松了对全体人员的监管。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发改局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并明确廉政风险点人员的具体职责。二是每月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以廉政风险自查自纠活动,每名干部根据职责定期汇报执行廉政防控措施的情况。

2)党风廉政谈心谈话流于形式。廉政谈话簿中被约谈人无签字、谈话内容与廉政主题不符,谈话记录为工作安排等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按要求对分管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通报各类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提醒干部严格遵纪守法。二是局党组书记每季度对班子成员谈话记录簿进行抽查,确保被谈话人按要求签字,谈话内容符合廉政主题,防止以工作安排代替谈话内容。

3)廉政防控制度建设执行不到位。发改局未严格落实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粮食购销领域、以工代赈项目发生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重大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廉政风险制度,并及时公开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具体措施,防控措施具体到人,明确职责要求。二是重点加强对粮食购销领域、以工代赈项目中廉政风险的检查力度,定期分析廉政风险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

4.日常管理还有缺项。

1档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如以工代赈项目专项资料发改局未进行完整保存。

整改措施:以工代赈工作人员设立以工代赈资料专柜,收集并整理所有以工代赈专项资料。

2工作纪律不严不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存在管理松散,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未按要求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已与今年二季度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成立了上下班纪律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不定期检查人员在岗情况,同时严格落实不在岗惩处规定;二是及时修订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十条规定》并严格执行;三是严格执行相关驻村制度。

3财务管理不规范。无文件出差报销差旅费、外出培训违规报销餐费、无审批人签字、会议研究结果和财务支出不符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销手续。

(三)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还存在的薄弱环节

1.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差距。

1)“头雁效应”发挥不充分。局党组干事创业的激情还不太足,面对新时代新发改职责定位和使命任务缺少勇于担当的魄力,没有做到带头研究、深入思考,担当作为的表率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如一些班子成员对于分管部门的工作督促推动不够,积极主动作为还有差距,开展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不实不细不深,存在验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检点整改,认真梳理分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时补齐短板。二是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每名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相互交流工作经验。三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将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与年底考核相挂钩,局党组定期对落实工作不力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2)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局党组存在以抓阶段性党务工作代替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廉政建设会议中宣布人事任免。机关党务工作由非党人员承担。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每名班子成员既要分管业务工作,也要承担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三是严格党建工作议事制度,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区划开来,推进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并将无党人员调整为党建工作辅助性工作人员,由正式党员具体承担党务工作。

3)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班子成员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有所弱化,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存在无会议记录、多数时候以“一致同意”代替意见、先支出后开会研究甚至“一言堂”等现象,民主决策作用发挥不充分,如2013年粮食中心未经集体研究将段村粮站一次性以24万元租赁20年。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对需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提前填写“三重一大”事项申报表,将充分做好会议沟通,后提交会议研究决定。二是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要按照先党组成员、后党组书记发言的顺序进行,要全程记录发言内容,并由参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三是粮食和物质储备中心需要研究决定的事项,必须提交局党组会议决定,局党组会议同意后方可执行。

2.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存在短板。

1)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剖析不深,相互批评辣味不够;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未进行互相批评。

整改措施:一是专题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剖析自查,班子成员之间也要相互提出意见。二是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工作,班子成员要亲自撰写发言材料,内容要贴合实际。三是邀请组织、纪检部门人员全程参与民主生活会,会后班子成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2)对党员疏于教育监督管理。局党组没有把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贯穿于强化自身党性修养和落实岗位职责中,只是在召开局务会议时简单进行党课宣讲。个别党员入党程序不规范、未按照要求交纳党费。理论不扎实,笔记不完整,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每月主题党日,将党性教育融入其中,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党员自觉学习党章党规,并组织开展座谈交流和党员公开承诺等方式,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二是严格党员入党流程,严格支部会议研究入党事项等,对入党过程中把握不准的事项,及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并组织党员每月按时交纳党费,对未能及时交纳党员的,通过党员大会等形式进行通报批评。三是每月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并在集中学习前将学习资料印发党员,便于党员提前学习掌握,也利于集中学习时记录内容。

3.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发改干部队伍有差距。党组对机关干部系统性教育培训抓得不实不细,近5年来未组织开展过业务技能培训,现有的专业人才队伍与新时代经济建设任务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每年结合组织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行的干部培训计划,由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担任授课人员,利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培训。二是建立干部轮训制度,积极与市发改委对接,选送干部通过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

2)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4个股室负责人全部由公益性岗位人员长期担任,如以工代赈工作和价格认定工作的人员由长期临时工担任,近三年价格认定工作不予认定比例高达37%。

整改措施:一是已向县编委会申请增加人员编制的申请,等批复后,可招录正式在编人员,有效解决股室负责人无人担任的问题。二是加强对工代赈工作和价格认定工作人员选用和培养使用,分管领导加强对具体承办人的指导和管理。三是通过招标入围的方式,选择推荐有资质、有业绩的价格认定公司以第三方的方式参与价格认定工作,协助单位提高价格认定质量和效率。

3)干部队伍变动衔接不通畅。部分重要科室负责人离岗时未移交相关工作资料导致工作存在断层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对现有的工作人员进行适当调整,按照班子成员分工,有效解决目前工作人员相互交叉较多,相互推卸工作责任的问题,尽可能减少多头管理、管不到位的现象。二是做好人员离岗移交工作,并填写工作移交单,要明确移交事项和具体内容,切实做到移交到位、衔接到位。

4)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局党组对班子成员及股室工作人员不负责、不认真履职等行为,督促引领不够,有怕惹人的畏难情绪,存在老好人思想。干部队伍中普通存在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的思想。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干部管理制度,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干部的教育管理,局办公室加大对干部落实日常考勤等情况的监督,每月对干部遵守纪律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每月对干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工作表现好的进行表扬,对工作落后的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年底干部考核范畴。三是严格落实干部奖惩制度,对工作不落实、不尽责的干部,采取末位待岗、留职反醒等方式加强监管,对表现好的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四)落实市委粮食购销专项巡察及县委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

1.敷衍整改。2021年9月市委巡察发现我县粮食局存在虚列工程量套取工程款的问题,对此,发改局只是以写检查,约谈开会等形式进行整改,没有对这部分款项进行追回。

整改措施:由于该问题涉及粮食中心当事人司富强,直属库当事人马履东、程丽珍正在接受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具体整改措施以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结果认定。

2.虚假整改。2018年4月县委巡察提出对公款旅游和公款加油的款项17041元予以退回,但直属粮库使用粮库资金进行了退还。

整改措施:由于该问题涉及直属库当事人(马履东、程丽珍)正在接受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具体整改措施以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结果认定。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我们将按照县委巡察一组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继续抓好整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整改成果运用,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体制,促进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坚持逐条逐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后续自查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要做到紧盯不放,始终保持,持续整改,确保各项整改问题不反弹,长久保持。

二是抓好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按照新时代、新要求,不断完善局机关党建各项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机关风清气正。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营造良好的发改工作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8-3523140  

电子邮箱:jcxfgj123456@163.com

中共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