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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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各建设单位:
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不断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交城县发改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技术单位开展了交城县经济开发区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专项评估。现评估工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成果已交付。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2020〕63号)和《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工改办字〔2019〕1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交城县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成果向社会予以公示,供我县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使用。
交城县行政区域内,除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化工、电力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不再单独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