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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交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2-17       大    中    小      来源: 中共交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4月6日至6月30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交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7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交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

巡察反馈会之后,县残联立即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对巡察组所反馈的问题及意见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于8月3日召开了县残联党组领导班子会议,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王正鹏为组长的反馈问题整改领导组,研究制定了《交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及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于8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结合巡察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残联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巡察组反馈意见为主线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问题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主要表现:对全会中提出的关于“将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等社会福利制度设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的内容传达学习不到位,未在党组会议上进行组织学习。

整改情况:(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上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讲话,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论述摘录装订成小册子,随时翻阅学习。

(2)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的关于“将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等社会福利制度设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的内容列入党组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并以党课形式传达到残联全体干部职工。

3)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采取“线上+线下”、“领学+自学”的方式,及时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对残疾人事业做出的指导指示精神。确保上级安排部署在交城残联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问题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

主要表现:1)党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2019年9月以来,残联未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本单位重大事项,应由党组研究的议题均由全体人员会议代替研究,未以党组名义下发过文件。

2)党组成员分工不明确,民主作风缺乏。2019年9月至今,残联党组未对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明确分工,重大事项的决策缺乏民主化。

整改情况:(1)加强党组核心作用,明确各党组成员分工。制定《中共交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党组成员分工调整的通知》(交残联党组[20221)。

2)发扬民主,“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党组会讨论,决策民主化。

问题三: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工作推进缓慢,主动性差。

主要表现:1)落实健全县乡两级残联组织要求不到位。2009年5月15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发〔2009〕18号文件中明确要求,要健全县乡两级残联组织,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截至2022年5月25日。全县八乡镇均未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乡镇级残联组织机构,高效开展残疾人工作受到影响。

2)落实中残联章程有差距。中残联章程要求:县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县残联于2018年3月25日第七次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主席团委员距今已达4年之久,现主席团副主席仍由残联原理事长和民政局原局长担任,残联未向主席团进行过提议,主席团也未曾召开过主席团会议。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调换,增补主席团委员等职权未能有效发挥。

3)落实年度培训计划不及时。市残联于2018年5月4日下达了关于抓紧做好2018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的任务,实际县残联于2019年10月19日才开始实施。存在落实年度培训计划不及时的问题。

4)落实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滞后。2018年8月20日,市残联下发文件,要求各县残联切实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而该项目直至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后县残联才于2020年5月开始实施。

整改情况:(1)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国地方换届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22〕22号)《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市县乡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意见》(晋残联发〔2022〕18号)文件精神,制定完善了我县《县乡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方案》,已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残联换届工作。

2)认真执行《中国残联章程》和《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市县乡换届工作的意见》(晋残联发〔2022〕68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县乡残联换届工作方案,县残联换届会议因疫情影响,12月完成了县残联主席团换届工作。

3)2018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任务于2019年10月完成整改,今后要加强政策研究,进一步压实责任,任务分配到人,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目标、时限,按照项目(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党组加强监管。

4)2018年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于2020年已整改完成。今后要加强项目执行,确保质量时效,并强化后期监管。

问题四: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规范。

主要表现:(1)采购程序前后倒置,先采购后审批。

2)违反《政府采购法》采购产品,质量把控不严格。

整改情况:加强政府采购政策的学习,领会政策精神,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执行采购秩序,加强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管,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残疾人工作存在差距,作风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问题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资金监管亟待加强。

主要表现:(1)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不足。2020年8月18日,市残联转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安置残疾人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的80%用于就业残疾人工资补助,补助资金的用途是为解决疫情期间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经了解,残联未按照要求对补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致使部分企业执行政策出现偏差。

2)项目资金的管理不严格。2020年以来实施的“0-8岁残疾人儿童救助康复”项目中,未安排人员对相关康复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过监督,也未进行效果评价,对儿童康复实际情况不掌握情况下便将资金进行拨付。

整改情况:(1)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责令相关企业进行纠正,今后真正领会政策标准,并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保证资金用途符合规定。

2)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加强监管,坚持以结果为导向,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保证项目资金的使用质量。

问题六:干部管理失之于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有欠缺。

主要表现:1)职能不清晰,履职不到位。部分股室负责人不清楚股室职责,相关工作无人负责落实。

2)责任意识不强。2018年和2019年,残联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资金18万元和15万元以入股养殖的方式(分别入股交城县常兴养殖和交城县神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帮扶会立乡和原洪相乡的110户残疾人贫困户,协议约定常兴养殖场和神农养殖专业合作社每年12月1日前支付每户残疾人贫困户受益资金。截至2022年5月25日,常兴养殖场和神农养殖专业合作社未将2021年的受益金发放给残疾人贫困户,且与常兴养殖场所签订的协议期限已于2021年11月15日到期,残联既未督促续签帮扶协议,也未采取其他措施,未能充分发挥项目监控作用,与企业沟通不经常,对企业经营状况不了解,对残疾人贫困户是否能够及时领取受益金不掌握。

整改情况:(1)合理设置股室,明确股室的责任,做好对接市级残联。承接任务明确到位,责任清晰明白,真正把责任落实到股室,落实到人。研究出台了《中共交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党组班子成员及各股室分工职责调整的通知》(交残联党组[2022]3号)文件。

2)举一反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责任担起来,制度执行严起来,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树牢人民至上的意识,真正把为人民谋福利落到实处。同时,已通知交城县常兴养殖场,该企业将认真履行协议,今年底将完成股金退赔。

问题七: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制度执行力不够。

主要表现:1)执行文件批办制度不严格,权责不清晰。2020年1月以来,对市残联下发的所有文件均未进行登记,部分来文批办卡即无领导批示内容,也无承办人签字,95%的上级来文未制作批办卡。

2)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县残联于2021年10月购买供交城县新未来康复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价值11.33万元的康复器材至今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也未与该公司就上述康复器材的使用办理过任何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1)已制定并出台了文件批办制度,严格执行文件批办制度,所有文件做到来文先登记,批办清晰,责任到人。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对于购买供交城县新未来康复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康复器材安排财会人员、库管人员进行资产登记,并签订了借用协议,同时制定了康复器材监督回访制度。

问题八:“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主要表现:(1)官僚主义摒弃不彻底。在对东坡底乡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时,未针对每户改造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而是以统一发放电磁炉、饮水机等生活电器的简单方式来代替上级要求的“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致使项目实施结果大打折扣。

2)形式主义有所抬头。2020年8月,残联在庞泉沟镇实施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风味小吃)培训项目中,不符合培训条件参加培训的(60岁以上残疾人共9人,年龄最高达82周岁,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的重度智力、精神及肢体残疾人共15人)残疾人占培训总人数的48%。其他年度实施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非就业年龄段或重度贫困残疾人参加残疾人培训的情况,培训存在形式主义倾向。

整改情况:(1)今后要认真领会项目文件的要求和标准,逐字逐句研判,对于百姓有要求而文件无规范的要及时请示上级,按照批复实施,并收集整理好相关的文档资料。

2)加强文件精神的学习,严格审查。项目落实中严把审查关、标准关、质量关,真正按要求落实项目。

问题九: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到位。

主要表现:1)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不足。2020年至今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部分党员领导干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述廉内容相同,未体现实质性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3)“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未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未排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整改情况:(1)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事宜。

2)对干部加强批评教育。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够结合实际,真实地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廉政工作述职部分要体现时代性,操作性,要结合时代主题,体现年代特征。

3)加强党组领导。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从而在业务开展工程中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廉政建设体现在业务工作全过程。以股室为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对每一个风险点进行研判、堵塞漏洞,并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中安排部署。

(三)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选人用人不严格。

问题十: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关键岗位使用编外聘用人员。

主要表现:关键岗位和承载项目业务量较大、项目资金较多的股室负责人由政府购买人员担任。

整改情况:积极和编办及市残联沟通,待有关政策落实后,积极整改。加强项目股室负责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对政策的认识水平。目前由于人员紧张,待人员充实后,及时整改。

问题十一: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主要表现:(1)党支部纳新能力不足。2001年至今,残联党支部二十一年间未发展新党员,党支部新鲜血液长期得不到补充。

2)阵地建设有差距,未按要求设置党员活动场所。

整改情况:(1)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培养对象的教育,使其在成长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对党组织的认识,并主动向组织靠拢,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党组织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目前有两名同志已提交入党申请书,按照发展党员程序进行。

2)强化阵地建设,健全各项软硬件设施,按要求设置党员活动场所。

问题十二: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

主要表现:(1)落实巡察整改不坚决,率先垂范意识不强。2018年巡察发现,残联存在为无残疾人证人员发放辅助器具的问题。经了解,在巡察反馈此类问题后残联仍存在发放辅助器具不规范的问题。

2)落实审计整改不彻底。2020年审计(交审报[2020]18号)发现,残联残疾辅助器具管理发放不规范,出入库登记本中单位采购的器具和上级下发的器具混淆登记。截止2022年5月25日,残联仍未见相关辅助器具区分登记。

整改情况:(1)一是制定出台了《交城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辅具发放制度》新修订完善了《辅具入库表》,使辅具发放有据可依,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依规发放、依法行政。

二是对出借的辅具加强催收。目前,已收回部分辅具,对未收回的辅具,继续做好催收工作。

2)分门别类详细登记出入库物品,做到物品登记分类合理,品牌、型号完整清晰。严格区分上级配发与自行采购物品。

下一步残联将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确保残联的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3551036;电子邮箱:jcxcl123@163.com。

中共交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