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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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城县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交政办发〔2022〕33 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局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如有异议,公众可在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医保局反映,联系人:雷雪荣,联系方式:15035842766。
交城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