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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征集交城县2021年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沙沟桥)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2-05-09       大    中    小      来源: 交城县交通运输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交城县2021年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沙沟桥)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项目的防洪评价的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编制单位,均可报名: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备防洪评价编制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人员。

近三年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

二、报价要求:

①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计算依据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水利部水财【1994】292号计算。

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基数确定

根据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及管理费用管理规定的通知》(交政办发[2016]104号文件),予以65折计算。

三、防洪评价编制单位的确定

各单位在符合第一条的情况下,以第二条第②款确定的基数下浮报价,最终以报价最低确定防洪评价编制单位。

四、报名材料需提供以下内容:(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

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需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③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需证明是本单位人员)。

④近三年完成同类项目的业绩。

五、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盖章、报价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自发布公告后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交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交城县龙山大街南20号

联系人:贾景维

电话:0358-352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