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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关于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及化工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二次公示

 时间:2021-01-19       大    中    小      来源: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一、项目概况
  为了认真落实《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8】98号)和《吕梁市焦化产业污染防治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吕政办发【2018】97号),2018年12月28日,吕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80万吨/年7.65米顶装焦化项目备案的函》(吕经信能源函【2018】117号),确认华鑫焦化公司合法有效焦化产能为180万吨。2020年11月9日,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80万吨/年7.65米顶装焦化项目有关备案内容函》(吕工信材料字【2020】151号),调整后项目名称变更为“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80万吨/年焦化及化工新材料项目”,建设内容分为两期:一期建设JNDX3-6.78捣固焦炉及配套备煤、焦处理、干熄焦、煤气净化设施;二期建设10万吨/年尼龙6项目和1500吨/年沥青基复合碳纤维材料项目。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生产工艺特点,本项目设置封闭精煤受煤间,备煤、筛焦各产尘点配套设置袋式除尘器,并设置封闭式运煤、运焦走廊;焦炉炉体炉盖采用特制泥浆封闭,上升管盖、桥管与阀体承插采用水封装置,上升管根部采用铸铁底座,采用耐热陶瓷纤维绳浇耐热泥浆料密封,焦炉炉门采用弹簧炉门、厚炉门框、大保护板,焦炉炉柱采用大型焊接H型钢,保证焦炉气体的严密等措施;焦炉燃用低硫净煤气,烟气采用“废气循环+多段加热”低氮燃烧技术+“干法脱硫+袋式除尘+SCR脱硝”尾气净化装置处理;装煤采用导套密封系统、高压氨水系统与地面站系统相配合;推焦焦侧设地面除尘站,设置干熄焦地除尘面站和干熄焦放散气除尘地面站。湿熄焦塔废气通过提高熄焦水质,熄焦塔顶设置木质折流板除尘,中部水雾捕集设施;冷鼓、库区焦油各类贮槽设施,苯储槽等废气通过压力平衡装置返回吸煤气管道。脱硫再生塔尾气,经碱洗、酸洗和水洗后去管式炉燃烧处置。粗笨管式炉燃用净化后的天然气,烟气混入焦炉烟道气;硫铵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尾气洗净塔洗涤+雾沫分离器分离处理达标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均可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工程严格实行清污分流及雨污分流制,将全厂废水排放分为生产废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和雨水系统,其中备用熄焦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分别在焦沉池和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粗苯分离水、预冷水、终冷水、管线冷凝液、水封水等废水,全部送入冷鼓装置区内的焦油氨水澄清槽,去除其中所含的焦油成份分离出的氨水,除部分返回焦炉循环利用外,剩余氨水由管道送入蒸氨塔进行蒸预处理后与地坪设备冲洗水、生活化验废水一并送生活污水处理站,经深度处理后回用,制冷循环水排污水、化产循环水排污水和余热锅炉排污水等含盐废水一并送含盐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全部回用。
  (3)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中,焦油渣、酸焦油、蒸氨残渣、焦炉烟气废吸附剂全部掺煤炼焦不外排,再生残渣掺入焦油外售,脱硝废催化剂由厂家直接更换处置,废机油在厂内危废暂存库暂存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除尘灰煤粉掺煤炼焦不外排,除尘灰焦粉、备用湿熄焦沉淀池焦粉混入焦炭外售,烟气脱硫废渣及脱硫剂仓等除尘灰在精煤储库内进行暂存,待其处置技术成熟再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存。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废均可做到合理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包括:⑴在设备选型时和技术确定时,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和先进的工艺技术,以降低噪声源声压级,并尽可能减少产噪设备的数量;⑵在总体设计上要布局合理,在总平面布置设计时,将主要噪声源车间或装置远离车间办公地点,或将高噪声设备集中以便于控制;⑶对粉碎机、振动筛等机械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吸声+减振基础降噪措施;⑷对装煤、推焦除尘风机采取厂房吸声+减振基础降噪措施,其他除尘风机采取厂房吸声+消声器+减振基础降噪措施;⑸对汽轮机、发电机采取厂房吸声+减振基础降噪措施⑹对各种泵类采取隔声罩+减振基础+弹性连接降噪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做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符合工业园区规划,采取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对项目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提供方式和期限
  如公众需要咨询或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1、可自行在网络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JStYh231ogVWt0BBtdxGA 提取码:jnn3);2、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该项目纸质资料。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打电话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以本项目相关的居民、团体为主,其他公众为辅;
  2、公众在提出意见的时候,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对此项目,您还有何意见或建议可拨打热线电话反映,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将工程建设的更加完善。
  建设单位:山西华鑫煤焦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总  电话:13834525881
  邮  箱:9277698@qq.com
  环评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原工  0351-8371347
  邮  箱:108843250@qq.com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