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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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
交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交城县地表水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
工程实施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交城县地表水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性详细规划〉的请示》(交自然资字〔2026〕14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专家评审的《交城县地表水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切实加强规划的控制和管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有关控制指标要严格按照确定的指标要求执行。
三、若需对《规划》进行调整,按相关程序组织报批。
交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