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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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定2026年度交城县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坚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全县实际,对2025年以来投入使用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因建设规模、生产性质、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的单位进行全面核对调整,现确定126家单位为2026年度交城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筑牢基层防控根基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层层细化分解消防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常态化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全面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持续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坚决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消防工作融合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消防安全工作与行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切实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行业内单位消防安全督导检查,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三、强化消防监管效能,提升重点单位管理水平
县消防救援局要以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为契机,督促各重点单位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岗位职责,规范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档案,真实、客观记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重点和频次,强化精准监管。
四、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实现自主安全管理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严格执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各重点单位对涉及单位法人、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单位消防联系人变更的,必须在变更后及时报备,确保消防管理信息动态更新、准确无误。
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